私账发工资是偷税漏税_公司用私账发员工工资,算是偷税漏税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1:22:29 人阅读
导读:我家隔壁是个单身公寓,公寓里住着一位美女,这美女跟我早晚长相见,一来二往我们都熟了,才知道她姓黄,是一名教语文的小学老师。有一天晚上,我们在电梯里遇见,看她一脸...

我家隔壁是个单身公寓,公寓里住着一位美女,这美女跟我早晚长相见,一来二往我们都熟了,才知道她姓黄,是一名教语文的小学老师。

有一天晚上,我们在电梯里遇见,看她一脸兴奋,笑的嘴都有点合不拢了,我就问:"黄老师,有什么事这么高兴?"她说今天有个事让她笑喷了,原来前一天晚上她给学生布置作业,用"大吃一惊"造句。

有个学生很有才,在作业本上写到:我在放学路上,一不小心踩在牛屎上,大吃一斤!黄老师一看,直接用红笔在上面批到:恐怕没有营养。

我说:"这谁家的孩子呀?你这么批不怕他家长找你枇杷?"

黄老师笑了笑,反问我:"谁家的孩子不重要,只是让人发笑,没听过钱钟书说的一句话吗?""什么话?"“你知道鸡蛋好吃就行了,又何必去了解是哪只母鸡生的呢?”

听到黄老师这句高论,我一下子惊呆了,她果然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直达我身体的最深处。

所以啊,我算是看明白了,有些事不当问的不要问,难得糊涂才好。你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要想长寿,就要装傻不知道,哪怕知道也要装作不知道!

老板给你发工资,还从微信上私发一两千,这不挺好吗?简单、畅快,反正你又一分不少,这样做,是不是要承担风险和责任,那是老板的事,与你无关。你问的越多越麻烦,好奇害死猫,这就跟你去了解鸡蛋是哪只母鸡生的一个道理,没有任何意义。只要这只鸡蛋合格、有营养、你爱吃就行了,哪里去管那么多事!

如果你的好奇心太强了,我也只能简单的说两句,千万不要拿本子记,否则是要置我于不义呀。

老板这样做有这样几种可能:一是为了帮你合理避税,毕竟走私人帐,不能算作个人所得税的;二是降低固定工资总额,让五险一金更合规,比方说给你按基本工资买的社会保险,然后超出基本工资部分给你发微信转账;三是没有其他的目的和想法,而是想激励你,让你感觉上更爽;四是公司账户上钱不多了,只好私人给你补足差额。

不管是哪种情况,能把钱给你足额发放就行了,当老板不容易,你要能理解。OK?

作者:喻派职言,今日头条签约作者,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专著)。

是否偷税漏税,要看具体情况。

比如,是否入账。如果公司发放工资不入账,工资就无法计入成本,公司就要多缴企业所得税,所以,公司发放的工资是不会不入账的。如果想在工资上偷税漏税,公司应该在入账时多记工资才可以。

由于员工的工资在3500~4500元,达不到超过5000元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所以公司也不会替员工偷漏个人所得税的。

总之,公司使用私账(支付宝)发工资,不能判定公司就是偷税漏税。

谢邀!

用私人银行账户发工资是否涉及逃税,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如果企业利用私人账户发全额工资,一般情况下企业财务视同“现金”支付工资形式记账,不存在逃税问题。但如果企业发放工资采用“二次工资”形式,即员工工资一部分是对公账户发放,一部分通过私人账户发放,这种情况可以基本断定是在逃税。

现在企业发放工资,一般都是通过网银银行代发功能,方便快捷。但也有的企业没开通网银代发功能、或某种原因不能使用,有的企业甚至连网银功能都没开通,都是采用现金发放。如果要支付长期驻外地员工的工资,怎么办呢?只好从对公账户转账(或“钱不离柜取存”)到私人账户,再用私人账户支付了,然后财务视同支付现金记账。

可能有人觉得不可思议,互联网这么发达,网银这么流行,为什么还这么原始。实际上,现实中我们想不到的情况太多了。就像前不久报道的江西某地,一个性格内向会计,居然手握企业各种印章,进而挪用巨额款项的事件,更让许多资深财务人员大跌眼镜。但现实就有这么多看似奇葩、但确实存在的事情。

如果企业采用“二次工资”,一般是为了“协助”员工少交个税,同时也是为了企业少交五险一金。但与此同时,也意味着企业要多少25%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或查账且盈利情况下)。在明年开始的五险划归税务部门“征收”而不是“代征”的新政策下,这种情形估计会更多。

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原则上不算违法,但是这种操作不规范。

用个人卡给员工发工资,从财务流程上来说,没啥问题。支付给个人款项,借记其他应收款,发放工资,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一借一贷正好平衡。对于员工而言,钱还是收到应该得到的钱,没有少,好像也没有什么损失。

但是这样做还是有风险的:

一、如果从个人账户发工资,是为了规避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那么这样的做法对公司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作为代缴义务人,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这样做到是为了员工好,但岂不是引火上身?这是风险一。

二、用个人账户发工资是为了规避风险,比如员工工资较高,用个人账户可以少发,那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在发工资前,对于工资的计算事先得到员工的确认,并且员工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工资表和实际发放的工资相等,那就没有什么问题,可能由于其他的原因不得不使用个人账户发工资,但长期这样做也是有风险的。

三、对于员工来说,你跟谁签订劳动合同,谁就有义务给你发工资。从对公账户发工资,工资流水可以证明你跟这个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想必有人办过信用卡或者房贷,是需要工资的流水来证明自己的收入情况。如果公司用个人账户打工资,如何证明是你的收入呢?这对于员工来说是风险。

所以,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还是公事公办,是谁的义务谁履行,即便偶尔有不规范的操作,也要准备好资料,到时候能自证清白,现在税局核查,一开始都是要求自查的,写自查报告是必要的,如果等到税局查,估计问题就大了。

不少中小企业有通过账外发工资的现象。所以有人说,在2019年之前,看单位的工资都做的是3500元,而2019年之后,都是5000元。其实,这样的做法风险是很高的,因为没有哪家企业的员工工资能够这么齐刷刷,所以很容易被税务的系统监控到。



那么,为什么这种账外发工资的现象屡查不止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税务机关查处的难度

现在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来临,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比以前更为容易了。比如对于整个企业的工资数额偏低,都在起征点附近的行为,会提示风险疑点。对于一些企业开票量大,但是人员工资极低的行为,也会引起关注。但是,毕竟企业的数量众多,税务机关的时间和精力也是有限的。所以,也不能对于每家企业的“账外工资”行为,都能够进行稽查。

2. 企业的发工资手段日益升级

企业账外发工资的形式,也在进行着不断升级,这也给实际当中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最开始的时候老板通过隐瞒收入,用自己的私人卡回款,然后再给员工发工资,而现在“账外发工资”的形式越来越多样,有些还具有比较高的隐蔽性。

之前就有老板进行过“创新”,用员工的个人卡来回款,避免用到法人的高风险账户,让员工通过报销过路过桥费发票的形式来领取“工资”,也做得很专业,所报销的发票与该企业的主营业务非常吻合,都是物流的发票,这样一来,既规避了老板个人的高风险账户,又让发票报销也显得比较隐蔽。最后,这样的行为还是被内部的员工举报了,老板的这一行为,最后被罚款400多万。

当然,还有一些老板通过账外发工资的方法是经过设计的,比如让员工去注册个独或者是个体工商户,然后将工资转换为经营所得,从而降低本身的税率,而公司也少了社保的负担。这样的方式,隐蔽性就更强了。



3. 需求的存在

账外发工资的情况屡查不止,还有一个原因是需求的存在。对于有些中小企业来说,没有什么核心的竞争力,利润率也不高,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应对员工社保的压力;而作为有些员工,对于自己权利保护的意识没有那么强,认为这样的发工资形式,可以使得自己少交个税,多一些既得利益。但实际上,是没有考虑到自己的长远的利益。这样的做法,不管是发生劳动纠纷、还是医疗和养老,对于员工都是不划算的。

未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税务机关侦查企业偷漏税行为的能力必将进一步加强,企业需要不断加强自己的竞争力,来应对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尽管有些“账外”发工资的行为比较隐蔽,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风险,应尽量规避。采用更加合规的方法来节税,才是长远之道。

这种情况肯定是偷税了。

这种情况,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员工节税,其实企业也少交税款了。

月工资超过5000元的职工,工资分两次发放,一部分账内支出,一部分账外支出,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小的民营企业。老板的出发点可能是为员工节税,但往往不一定能达到节省目的,反而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支付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现在公司采取账外发放工资的方式,没有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员工因此少缴了个人所得税。

2、对于公司来说,工资费用可以据实入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现在将部分工资账外发放,公司账面费用变小,因此多缴了企业所得税。

3、这种情况如果有员工举报,税务机关很容易查证。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对单位处以少缴税款0.5-3倍的罚款。

4、账外资金哪来的?如果税务机关顺藤摸瓜,可能就会发现,企业存在少计收入或多列成本费用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等问题。同样需要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进而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

5、可能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企业没有按职工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保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现实中,还存在要求高收入的员工凭发票领凭工资,或者多找身份证虚增人头等方式,实质上都是非法行为,目的是逃避纳税义务。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出,不仅达不到目的,反而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因此,节税,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可任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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