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绝大多数中国人随父姓而不随母姓,这也是受封建的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新《婚姻法》的制定打破了男尊女卑的陋习,提出了男女平等思想,并贯穿于整个《婚姻法》,第22条更是体现了此宗旨,并没有规定必须二选其一和禁止子女登记第三姓的涵义。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应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可以看出,姓名权包括三层涵义,即决定、使用和依法变更,其中决定权是基础。父母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决定自己孩子的姓名是有法可依的。
这个关键在于夫妻双方各人的看法了,每个人的想法不一样,肯定没有统一的答案,我觉得是随谁的都可以。
我国《婚姻法》中“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范,而是为了保护父母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对自己子女命名的平等权,并没有强制规定子女必须与父母一方的姓氏保持一致。
也就是说,孩子是可以随除父母之外其他的姓,也要类似的案例,派出所不给上户口,家长把派出所告上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当地派出所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依法为孩子办理户籍登记。
我也打算给我孩子姓第三个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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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是人格权,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根据本案所述应该属于孩子姓名的命名权问题。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孩子原则上是随父或母姓,有原则就有例外。只有存在特殊情况才能不跟随父母姓。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孩子不跟随父母姓的法律规定条件为: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希望以上法律参考对你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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