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问题如果单从字面意义上去回答的话,其实是非常好回答的,答案也是不言而喻的。
其实我们更多的是想知道,员工在职三年多为什么会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被企业辞退?辞退到底是什么理由?
要警惕一点但凡单方的意思表示都会存在劳动法律风险,企业辞退员工还是员工在提出离职的时候都会存在某一方面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哪几种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超出那些条款的可能会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会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
根据本题所提的,我们就估计也是等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如果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无法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即使在如下情况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可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企业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一条,其实并不是十分容易去证明的员工如何就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公布的条件是否经过公司公示?录用条件有哪些考核措施?如何证明?
2.企业员工在转正之后,没有证据证明员工不信任本职工作。即使有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但没有采取培训或调岗措施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并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但这一条,其实并不是十分容易界定的首先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那么这个制度就需要进行公示。严重违反公司这种造成的损失,这个严重损失是多少?也是需要企业通过公司的制度进行界定,并进行公示的。
4.还有其他的理由,比如说员工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还有一些其他的客观原因,导致企业想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比如说企业存在经营困难、企业存在其他客观原因,比如搬迁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是正常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在职一年补偿一个月。
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龄补偿(按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另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再补发一个月工资给你,其他没有补偿。只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双倍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们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护的是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一般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都会处于不利位置。
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经济补偿金、失业金等待雨就不能享受了。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当然,上述两种情况都是正常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几款特殊情形,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一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待遇。
主要情况就是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没有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另外还有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这些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要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即使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单位破产、经济性裁员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人说,如果职工想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跟单位协商,在不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以单位解除的名义领取失业金。
这种情况下,一般用人单位有风险,如果用人单位有关证据材料采集不够规范的,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维权,相关执法部门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不建议离职,这种情况下损失很大。
谢谢悟空邀请!
根据楼主的描述,首先你存在过错,您上班三年,三年来您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又没有为您缴纳社保,我个人认为您本身就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人,上班估计您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可以说您是不受欢迎的人。
您可以主张应得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建议您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所在地进行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一、劳动仲裁(争议)申请登记原件一份和复印件。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原件二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三、申请人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
四、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单位同事共同劳动的证明)。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未签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时您工作的单位也有过错,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错在先,您完全有理由按无固定期限要求单位支付您三年来的双倍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