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的申请程序_申请股票上市的程序?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0:41:44 人阅读
导读: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包括受理申请文件、初审、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和核准发行四个步骤:(1)受理申请文件。当保荐机构履行完成对发行人上市前的辅导工作,并且发行人按照《公...

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包括受理申请文件、初审、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和核准发行四个步骤:

(1)受理申请文件。当保荐机构履行完成对发行人上市前的辅导工作,并且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证监发行字[2006] 6号)的要求制作了申请文件后,保荐机构就可以推荐企业并向证监会申报申请文件。

(2)初审。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应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证监会。

(3)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证监会对根据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 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发审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4)核准发行。依据发审会的审核意见,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证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3 个月内作出决定。

  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股票上市申请。上市申请。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2、审查批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   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3、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1)申请书;(2)公司登记文件;(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   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4、订立上市协议书。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5、发表上市公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6、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条: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的发行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要想发行股票,其具体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董事会作出新股发行的决议,并做好一系列新股发行的准备工作,如起草申请工作中所需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资产的真实价值进行评估。

第二步,依据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的正式申请。 审批部门批准后,便进入下面的环节。

第三步,股份有限公司同投资机构、证券公司等股票经营机构签署承销协议。

第四步,股份公司在获取批准发行股票后,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应当公布招股说明书。

第五步,在前面的准备工作完成以后,则进入招认股份阶段。具体操作程序为:原有股东优先认购,公司有关人员优先认购,公众认购。

第六步,随着新股的发行,公司原有股份结构发生了变化,等到公司股份募集结束后,应该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监事。

受理申请文件,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全的,发行人要在30天内补正提交。 初审,保荐机构应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审会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核准发行,证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决定。

你好,股票发行一般经过申请、预选、申报、复审、批准、募股等步骤。

①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向直属证券管理部门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由证券管理部门受理,考察汇总后进行预选资格审定。

②被选定股票公开发行公司向直属证券管理部门呈报企业总体情况资料,经审核同意并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定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正式制作申报材料。

③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主承销商进行有关工作,制作正式文件。

④准备向拟选定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呈交上市所需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初审通过后,出具上市承诺函。

⑤直属证券管理部门收到公司申报材料后,根据有关法规,对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准确等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转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⑥证监会收到复审申请后,由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复审。

⑦发审委通过后,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并就发行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

⑧拟发行公司及其承销商在发行前2-5个工作日内将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⑨股票发行。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近几年来经历了认购申请表方式、与储蓄挂钩的储蓄存单方式、上网竞价、上网定价等方式,目前,主要的发行方式为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即退"两种方式。"上网定价"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发行价格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认购。根据申购的具体情况,由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即退"指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将全额申购款存入主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申购结束后转存冻结银行专户进行冻结。承销商在对到账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根据股票发行量和申购总量计算配售比例进行股票配售,余额返还投资者。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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