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答:宣告破产后,不能再对破产企业申请重整。
首先纠正一下用词,在企业破产法中没有宣布破产及重组的概念,正确的称法为破产宣告(或宣告破产)与重整。
符合法定的事由,法院即可宣告债务人破产。宣告破产的事由有:
1、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在重整期间,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4、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
5、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未获批准的;或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
6、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
7、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
8、和解协议系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
9、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
债务人被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宣告破产后,即进入对破产财产进行处置、变价及分配,当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时,破产程序就终结了。
对债务人申请重整,应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提前。
破产宣告,相当于对企业宣布已死亡,已死亡的,当然不能再予救治。一般情况下,为提高破产债权受偿率,为挽救濒临死亡的企业,为给破产企业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管理人或法院都会尽可能给予破产企业以重整或和解的机会。只有在重整或和解无望的情形下,才会宣告债务人破产。
此前回答过类似的问题。
你签的是认购协议,没有网签备案,那么房子还不是你的,认购协议仅可以表明原来的地产公司和你之间有债务关系,地产公司破产重组,原公司所有的债务和资产都要统一清算,这个清算是个复杂且艰巨的过程,期间充满了种种博弈,而一个普通购房者你是没机会参与到这个清算过程中的,正常来说,签了购房协议的人要选举出一个代表,参与破产重组整个过程,但实际情况是你们相互之间都不认识,没办法选,那么组织重组的(一般是政府)会为你们指派一个代表,最后会告诉你们一个重组方案,你们会和重组后的公司签一份新的协议。
因为你们签的只是认购协议,也不会交太多钱给原来的地产公司,所以这个问题基本就这么结束了。
下面是我之前回答的,如果是签了购房合同的,开发商破产怎么办?你可以参考下看看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808421675319689486/?origin_source=user_profile_answer_tab
应该是拍卖企业财产,破产清算了能还多少还多少吧。正常破产清算清偿率很低的,有的可能也就1%
单凭转账记录起诉不当得利_没有借条,但是有银行转账的记录,能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