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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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你说的应该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应收费。
收费标准如下:
1、这根据地方规定不同,一般都有基础设施配套和规划技术服务费。这两项费油按照用地面积收取。有时,配套费会在办理工程时一并收取。
2、地方规定不同,对收费进行不同程度的减免,来鼓励进行开发建设。如对工业招商项目进行减免一定比例的配套费或免收服务费。有时对公益项目,只收取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⒈技术服务费:经营用房2.10元/m 2 工业仓储1.60元/m 2 办公1.40元/m 2 住宅其他1.20元/m 2 ,个人自用住宅400元。
⒉墙改基金:8元/m 2 。3、市政设施配套费:住宅40元/m 2 ,办公用房45元/m 2 ,工业厂房、仓储用房32元/m 2 ,其它用房50元/m 2 。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5]293号文件; 安徽省皖政办[1997]83号省政府令; 宣城市宣政办[2003]15号文件; 以上只是一例子。各地情况有差异的。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都是不收费的。只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才收相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