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对已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坐牢的人,等他出来受害人还能让他还钱。
受害人要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
一是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
二是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如果赃款赃物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没有追回,只能采取第二种办法追回款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
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
扩展资料:
构成要件
(一)违法的构成要件(法益侵犯性)
1、行为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单位指各类非法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资金服务部、股金服务部、结算中心、投资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成员单位的本、外币存款,不具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其从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达到定罪标准,就构成犯罪。
有论者认为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法人,实施的违法吸存行为,情节严重的,也能构成本罪,笔者认为值得商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为行政犯,应当以行政法规作为立法与执法依据,而中国的行政法规仅将这些行为规定为行政违法,所以不能构成犯罪。
2、行为
本罪行为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因欠债而坐牢,出狱后还需要还钱吗?
欠债坐牢是刑事处罚!而还钱是承担的民事责任!出狱后,是刑事处罚部分的结束!它并不能替代民事责任!所以当事人仍需继续履行民事责任!坊间称之为“又打又罚”!
欠债坐牢是因为有钱而不履行法定偿还义务!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与裁定,才被处以刑罚!服刑后,刑事处罚部分结束!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实体判决内容当事人并未履行!债务仍在!所以坐牢后必须继续履行法定偿还义务!仍需“还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坐牢后如果国家怕你罚金的,你只需要缴纳国家的罚金就行了,至于非法吸收的存款,你坐牢出来后不需要再返还,在刑事侦查过程中非法所得就已经被国家收缴了。
您好,一般情况现,是要判:责令退赔违法所得,按照比例发还所负责的各投资人的钱。还要看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了,一般主犯的话,要退还非法吸收存款的数额的。所有受害人的非吸资金需要列为退还的范围的。
即便有的没有判退违法所得,自己涉及的业务吸收额也要退的,主犯的话肯定得退的。判决的时候,违法所得或者业绩没退,多数是因为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退过了。即便有从犯的没有退,也是要判罚金的,因为你没有退,你的量刑肯定会重的。
看您的提问,刑事责任已经追究了,您是否想问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已经承担,不排除他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您可以就民事部分进行起诉,追究他的民事责任。
需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一、法律责任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三种责任,各地独立,几乎没有影响。
服刑完毕是承担完毕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仍然需要履行。
二、不履行分两种情况
1、根本就没有履行能力,这种情况,原则上列入黑名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老赖,对被执行人限制一定的权利,比如,不能乘坐高铁,飞机,限制高消费。
2、有能力履行义务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一旦查实,会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罪名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
3、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后,公众的钱是否能退回,还要看是否被犯罪嫌疑人挥霍、警方是否能追回。《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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