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会取消吗_为什么不废除劳务派遣?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3:41:29 人阅读
导读:正式员工(有编制)职位与劳务派遣岗位,怎么选?首先,你有选择权的话,原则上不选劳务派遣岗位。其次,如果你没有其他就业途径,要选择正规公司劳务派遣岗位。再次,迫不...

正式员工(有编制)职位与劳务派遣岗位,怎么选?首先,你有选择权的话,原则上不选劳务派遣岗位。其次,如果你没有其他就业途径,要选择正规公司劳务派遣岗位。再次,迫不得已选择劳务工,要擦亮眼睛,赠别是不是骗人的把戏。

第一,你要明白:企业用人,好好的签合同不好吗?为什么要造出劳务派遣这个怪胎? 为什么企业要分为正式工、编制和劳务派遣工甚至外包工呢?想明白了,你就懂了。

按照常识,企业用人,就签订劳动合同,大家一视同仁,你干不好辞退就可以了。为何发明劳务派遣这个幺蛾子政策呢?就是为了和正式工不一样啊。简单来说,这里面有“四大坑”:

一是收入待遇肯定不一样,远远低于正式工,这是为了降低人工成本,克扣的就是劳务人员工资啊。

二是福利待遇没有,根本上也是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福利支出。比如,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好的企业员工每月就七八千块,如果给劳务工,这是巨大的支出。

三是管理起来省心啊。正式工生老病死、工伤、退休、安全事故、家庭纠纷,企业都要操心的,劳务工就不用管了,省心大了。

四是发展通道不一样啊,正式工可以提职加薪,好职位,正式工都抢不到,凭什么给劳务工啊。

有的企业招聘宣讲时吹的天花乱坠,什么同工同酬,什么一视同仁?在现实中,正式工和劳务工之间的围墙,是真实存在的。比如说,许多事业单位,大量招聘劳务工,实事求是的讲,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劳务工一辈子都不可能进入编制体制内。你永远就是一个二等公民,如果事业单位不行了,编制内可以转岗有其他途径,劳务工哪来哪去吧,没人管你。

如果你没的选,只能去应聘劳务工,那么,具体怎么选择呢?

第一,优先选择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比如说,北京一些报社,下属报社、媒体和企业,没有事业编,但可以签合同制和派遣制,有的派遣制还给户口。总体来说,待遇还是能够保证的。

第二,其次选择央企或者大型国企。因为这些大企业大量招聘劳务派遣制,有的劳务工都成为核心骨干,群体庞大。大企业对劳务工还是采取安抚政策的,一是工资待遇基本能保证,二是有一定机会,比如技能大赛得奖,有可能转为正式工。

第三,原则上不要选择那些小公司、技术型公司、研究型公司,你会发现你进入之后,不是二等公民,而是三等公民,只能给正式工打下手,要不就从事那些基础工作,甚至是三性岗位,保安保洁司机食堂服务员什么的,基本没有发展前途。

劳务派遣是巜劳动合同法》根据当时为稳定就业而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后又根据劳务派遣用工的实践情况提出了完善的规定。总的来看,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对促进和稳定就业是起到了作用的。当然,不可否认,这种用工形式在现实执行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致使一些人不认可它。但我觉得不会废除。

一是在当前就业难,难就业的形势下,它仍有促进和稳定就业的作用。一些没有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失业人员可以以劳务派遣工的形式就业。

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用人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有些单位受编制限制,不能招录编内人员,而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能解决工作多而人员不足的问题,且又可降低闬人单位用工成本。

三是劳务派遣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强化用工监察,监督用人单位规范劳务派遣工的管理,可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使之更加完善,趋利避弊。

取消了劳务派遣公司,就是取消了劳务派遣工。

我自己虽然不是劳务派遣工,但是我强烈建议取消这种身份,还劳动者一个尊严的称谓——职工!

劳务派遣工的弊端:

1,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工容易受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盘剥。用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付给劳务工派遣公司所派遣员工的所有开支费用。但是劳务派遣公司要收取管理费。这样就造成劳务派遣工比单位正式工工资福利少了很多。

2,劳务派遣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用工单位的一些危险岗位,对人体有害的岗位,一般都安排劳务派遣工上,这样很容易造成派遣工职业病的产生。由于劳务派遣工,人事关系属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一般用工单位不承担职业病的救治。而往往劳务派遣公司又推诿责任,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劳务派遣工职业安全健康无人保障。

3,劳务派遣工职业没有前途,得不到上升的发展。劳务派遣工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他的工作业绩即使比正式员工还要好,但是也得不到岗位的提升和薪酬的提升。

4,劳务派遣工享受不到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的正常福利。比如婚丧嫁娶享受的请假制度, 旅游,疗养,车补,年休假等等。

5,劳务派遣工没有企业归属感,不利于其队伍的稳定。劳务派遣工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在他们眼里,他们总以为自己只是派遣公司的人,随时都有调离岗位的可能,工作十分不稳定。

6,某些不正规的用人单位钻了国家法律的空子。专门去劳务派遣公司吸纳那些廉价的实习生,以逃避不为其缴纳社保的目的,节约用工成本。

7,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很难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用人单位以其不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为由,不为其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公司又为此推诿责任。这样就造成了劳务派遣工只有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维权之路十分漫长。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虽然节约了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了企业的风险,用工制度也十分灵活,但是从中可以看出许多弊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得不到长远的发展。违背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逐步予以取缔。

不可能,全国劳务派遣职工数量庞大,国家不可能全部转成正式职工,或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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