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协调对方不配合_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6:42:16 人阅读
导读: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交警现场没有判定责任,叫双方一起去交警队处理。那应该是没有人员受伤的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因为交警要回到交警队后根据调查出的情况作出认定,可...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交警现场没有判定责任,叫双方一起去交警队处理。那应该是没有人员受伤的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因为交警要回到交警队后根据调查出的情况作出认定,可能对方要求调取监控也不一定,可能要问清楚双方事故经过也有可能,总之,跟着人民警察的指令走就对了,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话,自己先去交警队,跟出警民警说明情况,出警民警在现场应该登记了对方的信息,会根据电话查得到人,会根据车牌查得到车主,所以不用担心对方不来处理,人民警察会有办法的,相信人民警察会有办法通知到对方。然后会给下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认定书去保险理赔,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可以请交警部门协调一下,注意交警部门帮你们协调不是他们的义务,只是作为人民警察帮助人民群众,他不协调也不违反程序,一般交警都会帮忙协调的。如果协调不成,就只有麻烦人民法院了。

这种事很麻烦,我昨天才玩事。去年11.7被人把车擦了,那小子磨蹭半天说给几十,我不同意,早上8点,交警忙,走快速理赔,到了定损点,200。程序走完,那小子说身上没钱没卡,要他证件压在我这里,不给。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不能心软,该报警就报警。结果我提建议,去4s店,顺便叫他朋友送钱。半路上这碧不要脸的跑了,打保险电话投诉并咨询处理方式……,我和保险公司分别打他电话,不接……几天后,我看到没有人理我,打保险公司电话,结论1.去起诉他 2.代位赔偿,但算我出险,明年我自己的保险增加。基本上这种情况,我都已经放弃了…………。这一年中,我在家附近看见过几次这车,但都是女的开,脸皮薄,不好意思开撕……前天,正好遇到那碧石开车,等他停好车下来后,迅速堵死他左前门,开始不承认,我说明时间地点,对方还不理,未果。打110,直接说经济纠纷,阿sir来了,带到派出所调解,对方说之前手机掉了,电话号码换了……后又说没有收到我的修车发票……又说定损的是180,不停狡辩。经协商,约定昨天派出所一手钱一手发票(由于当时他跑了,找个小店修了,没有发票)。昨天,我知道这碧石不是什么好鸟,在修理厂给他打电话,说今年营改增,机打发票要加钱,普通收据行不行,手撕税票可不可以,开始他说过来,老子傻傻等一个小时,放鸽子了,打电话说下午五点派出所见面……5.40他说在派出所外面交易,期间说,手撕发票不是修理厂的,收据不正规,没有车号,交款人……20分钟后,收钱。注意,在派出所期间闲聊,警察说,对方如果不来,他们也没办法,也只有走法院。所以回到开始,大家一定要记得定损时候签字要谨慎,一定要压证件(当然对方补办要要不了几个钱),没钱不能松口,不要轻易签字离开定损点。对方不善,建议不要走快速理赔程序。切记切记

  1. 建议将肇事车辆驾驶人、车主及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肇事车辆保险充足的话,基本上就将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后期应该不会出现不履行赔付的情况
    1. 起诉判决之后,有15天的判决生效期,如果对方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上诉的话,一审判决即生效,对方需要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赔偿。
      1. 如果对方既不上诉也不在法定期限内赔偿,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的年限是两年之内,但必须要本人启动强制执行的程序,法院是不会主动强制执行的。

问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怎么办?老百姓有句口头禅:有困难找警察。交通事故就找交警。拍好现场照片,收集有利材料,情况真实准确,找交警,何愁问题不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后,判定对方全责,但是对方耍赖不赔偿,怎么办?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最重要的是别慌,实在不行,事故处理大队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调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然后写好起诉状,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一般法院会先启动调解程序,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开庭,而且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将材料盖章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后,会将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另外,法院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之后您会收到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该案保险公司已经赔付,您撤诉,此案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对方不配合,并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至于垫付,建议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依照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医药费的垫付,别的不用垫付。例如,如果定的主次责任,垫付七成即可。

如果对方小病大养,无病呻吟,建议立即停止垫付,对方再要求垫付,叫他赶紧到法院起诉,法院判了该怎么赔怎么配赔。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是,垫付一定要保留证据。至少要求伤者或其直系亲属写一个证明条,证明某年月日某人垫付医药费某某元。不然的话,对方耍赖就很难处理了(这种情况经常遇到)。

双方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没有人员伤亡那么就好处理,如果修车责任方不配合你可以拿着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找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责,另外你也可以拿着交警对于双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让保险公司先定损后,自己花钱先修车,然后再到人民法院去起诉交通事故责任方让他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如有交警出面过,让该交警出面协调。若是快速处理的,可以在事故放生地的管片交警队提出协调申请。若对方仍不处理,只有通过诉讼来解决(你的责任单很重要)。因为这个属于民事责任,交警及保险公司有义务协调,但没权利强制责任方进行理赔。最坏的办法:多找几个人,把责任方约出来,控制住,先送交警队协调,理赔事项约定完毕后再去进行修理(可录像,省的笔头玩文字游戏),若去了修理厂还借口不解决,可以送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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