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_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4:30:25 人阅读
导读: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公司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高于3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公司法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三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有公司住所。?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注册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公司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现在注册公司是“认缴制”,而且不需要验资,对注册资本填多少也没有限制,所以可以注册1元公司,也可以填的很大。但这两者都不好。

注册资本填的太低,可能没人跟你合作,银行也嫌弃,注册资本填太高,也很麻烦。

因为认缴不是“不缴”的意思,在创立公司的时候,需要约定《公司章程》,章程中要写明各股东认缴的注册资金,以及资金到位的时间。

所以,新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虽然不用马上到位,但每年年报的时候,都需要对此项进行填报。

如果是在章程约定的出资限期之内,且出资还未到位的,实缴时间就不用填。

如果已经到了“公司章程”约定的实际出资时间,而股东资金还未到位,建议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出资时间(或减资),但是修改过后的章程要到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后在系统中公示。(减资需要登报公告45日,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发起人认缴、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都要在年报的时候填报并且公示。

其中,认缴时间是“公司章程”里规定的出资到位的时间。

实缴时间是指在股东最后一次出资到位的时间,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股东有可能分几次认缴出资,只有最后一次缴完就到位之时,才算“实缴时间”)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大家有帮助!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内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几点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人数、股权表现形式、设立方式等存在诸多区别,但个人认为,这些区别均不为本质区别,两者本质的区别是“人合”。

一、在分析这个观点前,先了解一下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两合公司三类公司的性质。

1、人合公司

人合公司的性质是:公司的经营活动取决于个人条件,其信用基础在于股东个人的信用,不在于公司资本的多少,全体股东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资合公司

资合公司的性质是:公司的经营活动取决于公司资本,信用基础是资本的总额,以公司资本数额对外承担债务。

3、人资两合公司

人资两合公司的性质: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在股东的个人信用和公司注册资本信用两种因素基础之上。

二、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是建立在股东间互有信任和股东个人信用的基础上的。而这个因股东个人信用使股东相互产生的信任,本质就是“人合”。在这个“人合”的基础上,通过“资合”这种形式,股东间分配股权比例,认缴资本,成立公司,开展经营。在我国的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资两合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取决于公司的资本,其信用基础是注册资本,而不是股东的信用。在我国的公司法下,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没有“人合”,有限责任公司不太可能成立。“人合”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区别。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其他的区别,是建立在“人合”这个本质区别基础之上的。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注册一个小公司,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准备:

1.确认投资人都有谁?虽然公司具有很强的资合性,但小公司更有很强的人和性,投资人要志同道合。

2.通过《股东协议》确认公司股东、出资额、实缴或认缴,股权比例,股东会,执行董事(较大公司才成立董事会),监事、经营范围等;

3.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公司开展业务的物质保障。

4.确定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

5.到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办理相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开户等相关手续。

现在国家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开办公司的手续也越来越便利、简化,比如有些地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可以一条龙办理完毕公司开办手续。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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