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多少是安全的_股权质押比例低好还是高好?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7:10:58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信托者——专注信托!!2018年4月27号资管新规颁布,该新规号称“资管行业的宪法”在2018年,笔者曾主推主动管理类信托(常见的非标资金池项目);在...

感谢邀请,信托者——专注信托!!

2018年4月27号资管新规颁布,该新规号称“资管行业的宪法”

在2018年,笔者曾主推主动管理类信托(常见的非标资金池项目);

在2019年上半年,笔者主推头部房企的房地产信托(优选经济发达地区:一线城市(北上广地区)、江浙沪地区、省会城市)和上述地区的政信信托。后来2银保监会在5月份,颁布23号文——强监管金融机构(银行、信托、保险)违规为房地产行业输血,信托板块更都是对4种具体的融资方式进行限制和约束,银保监会也直接窗口指导10多家信托机构的房地产业务。自此,2019年下半年,房地产募集规模一降再降,在时至今日,笔者主推项目也仅剩政信信托了,且优先推荐江浙地区优质项目。

笔者列举上述例子,就想和大家分享:所谓更安全(更靠谱、优质)的项目一定是随着监管政策导向、市场行情等多重因素变动而改变的,所以投资策略也应该适时而变!!

举个例子,观望最近信托10年,有人说这是房地产黄金10年,也正是房地产信托带动了整个信托行业,此言不虚呀,也正因为此,不少投资人一直笃定房地产信托,至今未曾改变,对此,笔者不否认该策略为投资者规避了不少投资风险(房地产信托在逾期项目中占比极低,尤其经济发达地区几乎没有),但防至今日,就未必受用了,尤其在2020年5月8号银保监会颁布了信托新规 对非标集中度颁布的限额规定:单一融资主体的非标融资量 和信托机构实时挂钩,非标融资总量和标准化债权业务规模实时挂钩,此一条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杀伤力极大,前面提及的23号文装逼房企和信托机构改变融资方式,而信托新规细化程度更高,对单一融资量和募集总量进行动态约束,这也决定了信托机构和房企不能仅仅走老路开展业务,而作为投资人的你,还能一成不变,掩耳盗铃吗??

在回到本题中,选择什么样的信托更安全??

笔者认为时下投资信托,其安全权重是加重的,当下市面上闲置资金很多,而且是低成本的长期闲置资金,在两会上,官方动作更是体现了这一点!!而在我国特殊的经济体制下,各级地方政府可算是“第一顺位“,所以近期的政信项目去化速度相当之快,而且供不应求,收益收益更是一降再降,不少投资人都想赶上高收益信托这趟末班车,如果您有闲置资金,此时不妨选择信托把!!

以上就是我的分享,一点愚见,感谢阅读,如有帮助,帮忙点赞、转发,让更多需要得人看到,再次感谢!!!

谢邀,股票质押被强制平仓风险,跟融资杠杆有关,融资杠杆越高,被平仓风险越大。

2015年6月的股灾,很多融资散户被强制平仓,就是因为杠杆过高,碰上股灾,来不及逃跑,结果赚的钱连同本金全没了。当时股票质押担保金比例为50%,就是说,假如你有100万股票账户资产可以向券商融资200万买入证券(100万担保=200万 ×50%),杠杆为2倍。

不管什么时候,券商会首先保证借给我们的现金不亏掉。所以当账户里面的股票市值只剩下200万的时候,券商会强制平仓。假设融资的钱买的是同一个股票,怎么计算呢?

首先原来账户有100万市值,融资买入200万,总计300万市值。

强制平仓股价下跌幅度=1-200万/300万=33%

也就是说股价下跌33%,券商就会强制平仓,不然的话,券商收不回200万资金了。

这里面还要考虑融资的利息,实际的“强制平仓股价下跌幅度”要小于33%。一般还没到平仓线,券商就会给我们打电话的,要求我们向账户追加现金,提高保证金的比例,为了不被平仓。正是因为这样,股灾的时候,股价越跌越低,有的散户不停地追加保证金,最终穷家荡产。股票质押是一把双刃剑,用不好会害死人!

所以,2015年11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纷纷降低了股票质押杠杆,担保金比例由50%提高到100%。杠杆从2倍降低为1倍,也就是说,100万股票账户资产,最多可以从券商融资100万,考虑到每家券商给的额度不一样,一般都不会给100万的额度,常见的70到80万。

假设理想情况,融到100万,则股价下跌接近50%,会强制平仓,不然只能向账户追加保证金,降低杠杆。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票质押跟这个道理一样。只是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资产上亿的老总,资产的渠道多样,券商一般都不会强制平仓,除非没有任何其他资产可以增加担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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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益质押率就是融资额和质押股票市值的比例。


质押率越低,对投资人越安全。由于每一股融到的资金越少,意味着在将来必要的时候,每股可以收回的资金都应该有保障。


在股权收益权的信托产品中,所质押股权一般分为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上市股权,后者因尚未解禁,风险较前者更大一些。


如:目前,国联信托发行创富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将用于购买无锡市新宝联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620万股上海电气(8.68,0.09,1.05%)股票对应的收益权。然而,这只信托产品质押率高达80%,远高于该类产品30-50%的平均水平,其潜在风险不可忽视。

股权质押本来是一种金融创新,一方面可以给信托和券商带来利息收入,另一方面股东可以获得简便的融资,一举两得,等于是盘活了存量金融资源,

理论上上市公司股权是一个流动性极好的资产,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进行减持,另外我国很多公司对上市可谓是趋之如骛,对上市地位和股权十分看重,按照常理,质押人会十分珍惜自己的股权,不会让股权落在别人手里,因此股权质押是一个十分安全的抵押资产。

因此信托和券商都把股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来对待,不断开展股权抵押融资业务,规模越来越大。

但是金融创新,面对贪得无厌的资本,股权抵押融资就出现了严重的变味。出现了无股不押的境地,股权质押出现了巨大的风险,金融创新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地雷。

A股共有3557家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质押交易达15677笔,质押总数新增2388.33亿股,总市值增加1.64万亿至4.31万亿,相当于总市值的10%左右。

股权抵押融资一方面是解决了部分股东融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成为某些不良的资本变相提前减持的方式,像保千里、乐视网等大股东都通过股权抵押融资套现,股价暴跌风险全部留给了券商等资金出借机构,让这些机构吃尽了苦头,最终转化为股价暴跌,风险转化到二级市场投资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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