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补偿流程_征地手续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2:29:48 人阅读
导读:征地拆迁是一个持久战,取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是一场“硬仗”,而签订补偿协议之后,我们也不是马上就能拿到补偿款,那么,农村征地的补偿是如何发放到我们的手里呢?征地补偿...

征地拆迁是一个持久战,取得合理的拆迁补偿是一场“硬仗”,而签订补偿协议之后,我们也不是马上就能拿到补偿款,那么,农村征地的补偿是如何发放到我们的手里呢?

征地补偿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因此对于农村征地安置补偿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这三个部分。那么,这三个部分都是怎么分配的呢?


征地补偿怎么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该二十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

土地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给与土地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虽然补偿是给与村集经济组织的,但是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内部进行分配,发放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每一个成员手里。

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归农民自己所有,也就是说直接补偿给拥有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农民。这里所指的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指在被征收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也就是说,一般而言安置补助费是不发给农民个人的,只有在不需要进行统一安置时,才有可能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农民个人。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二、征收流程

在老百姓眼里,往往征收就是政府法通告、与村民签补偿协议,补偿然后收走土地这几步,其实不然。

通过对现有法律及相关政策性文件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流程包括诸多复杂的流程。 具体包括:征地告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征询村民意见、征地文件上报审批、征收土地公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和土地交付。以上所有程序都是法定的,必须的程序。


三、补偿标准

关于土地的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可以查阅自己所在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查询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补偿,青苗补助费最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标准可以在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官网查询。

随着征地拆迁项目的范围越发的扩大化,受征地拆迁影响的人群也越来越多。而在实践中,普遍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很多被拆迁人都觉得补偿过于偏低,根本不能满足日后的正常生活所需。但征地拆迁是势在必行的趋势,面对这样的情形,很多被拆迁人都在琢磨:到底要怎么办,才能获得合理的补偿呢?

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来教你几招简单的方法:

一、知己知彼,了解自身所处的情况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在征地拆迁中是非常实用的。首先,对于自己主要明确自身房屋是否有两证、是合法住宅还是违章建筑、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房屋所在的区位以及周边房价等。这是把握您的合理补偿价格的基础储备,而不至于漫天要价后遭政府强拆;其次,对于拆迁方,您得全方位把握住谁要拆迁、为什么要征收、怎样拆迁以及拆迁后的补偿情况,这样才能抓住时机应对协商,掌握案件的主导权。

而要了解拆迁方的动态情况,被拆迁人可向相关部门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在补偿方案中,有对征收拆迁的具体事由,补偿方式、补偿办法、补偿数额等具体情况内容。


二、保住房屋,抓住违法点争取补偿

在征收拆迁的维权过程中,总的来说,房屋是被拆迁人的最大筹码。房屋在,补偿都有谈判的空间;而房屋一旦被强拆,那么被拆迁人再想要说提高补偿,这时候不管是从取证,还是诉讼或是谈判,都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重点的重点是,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只要觉得补偿不合理或者拆迁程序不合法等,都要尽可能的保住自己的房屋。当然,这里保住自己房屋的方法不包括“以暴制暴”,也就是被拆迁人千万别暴力阻挡拆迁。

当然,仅仅保住房屋还不够,保一时之安稳的同时,我们要主动出击,找到拆迁方的违法之处,有针对性的提起法律程序,复议或者诉讼。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争取合理补偿。


三、懂得协商,尽可能争取“双赢”。

征地拆迁的维权诉讼区别于民、刑事案件。其中最大的区别点是高额补偿利益并不是诉讼“打”出来的,而是在诉讼中协商出来的。毕竟整体而言,征收拆迁的维权就是拆迁人与拆迁方的一场博弈。

那要如何协商谈判呢?在明律师告诉你需要这样做:

一:得知要占地强拆时及时留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现状的证明(拍照片、摄像等);

二:要他们要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其占地及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占地、拆迁的主体;

三:占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绝不在对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补偿协议上签字,即使土地被占、房屋被拆;

四:在土地被占、房屋被强拆时,不要因为利益受损而用你们的身体去阻挡、上房、自焚(生命宝贵,不能重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尽管目前法律力量弱,但只要坚持)正当维权,争取合理补偿还是没问题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在一个完整的征地拆迁项目中需要取得很多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二、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偿费。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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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以下京平律师从土地房屋征收法定程序、补偿方式与合理补偿争取方面,结合实践情况给出分析建议,供您参考。

修路征地,征的可能是集体土地,可能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分开来说。

一、法定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法定十步骤 :1发布征地公告;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 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城市房屋征收法定十步骤:1确定房屋征收范围;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3论证征收补偿方案与听证;4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5修改补偿方案;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8落实征收补偿费用;9公告与进场;10宣传解释工作。

二、合理补偿原则与补偿方式

不论土地性质如何,涉及征收拆迁补偿,都需要遵守一个合理补偿的大原则—

即不得因为征收拆迁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如果是货币补偿,支付的货币需要足够弥补涉及征收的土地或者房屋的权益,

如果是房屋置换,就近地段最低拆一平还一平

如果货币补偿与房屋置换相结合,合理补偿大原则不变

以上合理补偿是法定最低,补偿是谈判的结果,可以高于

同时提示大家,很多时候,实践操作中,拆迁方低成本拆迁,很多时候并不会严格遵守征收流程,建议大家从自家实际出发,争取合理补偿。基于拆迁维权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不懂的一定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失时机,错过了法定的维权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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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征收程序,首先要有你征地公告,然后有征地公告,然后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然后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等。中间有时会穿插一些评估,或者叫评估机构,对土地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各个地方都不同,但是最主要的征地你一定要有合法的批准文件,也就是所谓的征地批文,有了征地批文,整个征地流程才会合法,否则是绝对违法的。

办理征地手续的流程有:


1、发布征地公告(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2、征询村民意见(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5、征用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


9、土地补偿登记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专业律师回答: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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