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_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1:22:20 人阅读
导读:在国家信用网上查询:是否有未结束法律纠纷,企业法人是否有变更、营业地点、是否有年检。大部分情况都可查到。走上社会参加工作,进入一个正规的公司/单位都是需要签订劳...

在国家信用网上查询:是否有未结束法律纠纷,企业法人是否有变更、营业地点、是否有年检。大部分情况都可查到。

走上社会参加工作,进入一个正规的公司/单位都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第1点:劳动合同必须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签订。第2点:劳动合同必须有甲方(公司)和乙方(员工)双方的相关信息。公司信息包含:公司全称、注册/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个人信息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第3点: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合同的起止日期,如果有试用期的话,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内的。第4点: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入职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有些公司的工作内容是另附《岗位说明书》的形式,此说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5点:劳动合同或合同附件写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安排”可能会以公司规章制度的形式写明,同样也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只要不跟法律法规冲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第6点: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有些公司会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有些公司会以录取通知书的方式进行补充,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除了前面朋友回答的注意事项外,我想重点补充一下在合同签署前,特别是公司合同的经办人员在合同准备签字盖章前,应注意把握好的几点事项和细节:公司合同经办人员在合同签署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经公司领导审核通过的最后定稿版本。

这就要求经办人员首先要确认该版本是否是定稿版本,如果检查下来,不是的话,就要要求业务部门提供最终的定稿,否则不予盖章。

2、合同所涉商务条款应规范填写,无相关内容应标注删除符号予以删除,不能留白。很多格式文本会有多处空白供选择填写,如果无需填写的话,一定要用删除符号删除,以免被他人恶意填写不利内容。

3、合同所涉数字、清单应按财务规范分别填写阿拉伯数字与中文大写,清单空白项应标注删除符号,不能留白。数字填写一定要认真,千万不要填错,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4、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得再随意改动,若因场地、条件所限必须涂改,则协议各方应在涂改处签字盖章加以确认,涂改处不签字盖章没有法律效力。

5、合同签署应根据“生效条款”执行,若约定“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则必须在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授权文件的前提下,由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这点很重要,否则合同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未生效。

6、合同正文下应注明“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页原则上应紧跟正文,单独制作签署

页的,合同签署页应注明“本页系《签约合同编号》合同签署页”,这是为了防止被他人恶意增加合同条款。

7、最好编写合同页码,若因合同无编号,致使合同签署页无法注明的,则应在合同签署页中注明“本页系 ××协议签约方于签约地点签署的《协议名称》之合同签署页”,以确认签署页与合同的关联性。

8、合同签署应要求协议各方加盖骑缝章,协议一方为自然人的,应要求其每页小签或骑缝签,这样可以防止合同文本内容被恶意更换。

9、合同签署若约定以签约地法院管辖,则原则上应将合同中的签约地填写为自己公司住所地,以利于发生纠纷时的处理。

10、合同签署应明确双方送达地址及签约日期(确定合同义务履行时间、诉讼时效),

同时应留存签约对象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免发生纠纷时无法送达法律文书及为纠纷处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1、公司与对方公司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公司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防止拿不到合同及对方变卦)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的印章(如业务专用章、部门专用章等)在合同上盖章。

12、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公证、批准或登记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韦喜律师为您解答: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韦喜律师,专注于公司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本人将不定期分享原创的法学理论及实务文章,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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