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_抚养费给不起了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4:32:50 人阅读
导读:我认为,你们都已经闹离婚了,还计较什么怎么办的?一切都交给法庭去处理就好了。只要在法庭上能证明是男方家暴的过错,法庭不可能判你净身出户的。看到你在乎小孩的抚养费...

我认为,你们都已经闹离婚了,还计较什么怎么办的?一切都交给法庭去处理就好了。

只要在法庭上能证明是男方家暴的过错,法庭不可能判你净身出户的。

看到你在乎小孩的抚养费,是否你没有工作的?没有能力抚养小孩?若是这样的话,小孩可能不会判给你,除非男方同意将抚养权放弃,让给你。

正常的夫妻离婚,没有人会去计较抚养费的,因为小孩毕竟是自己的,抚养费肯定会给到养的那方,但不是单纯地给钱的那种,体现的形式可能有,学费、游玩、吃喝穿等等。

所以,在离婚后,你只需安安心心的去找工作、挣钱养小孩就行了,抚养费的事不用太计较,人心是肉做的,他只是对你说不给而已,他自己的小孩不可能不理的。

以上为我个人观点,欢迎大家点评与讨论,谢谢!

这就看你们当初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是如何判决或协商的。

如果当初在法院离的婚,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已经确定了孩子的生活费由其父负担,而其父没有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给付,你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初法院调解离婚或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你按照当时的个人收入状况,能负担得起孩子生活费,加上男方主动放弃了个人财产,你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主动放弃了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经法院或民政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支持了你的请求,现在你仍然是当初离婚时的经济状况,却要求对方负担孩子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打官司,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你离婚后,个人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生病失业等原因,已无力独自抚养小孩,此时你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孩子的父亲负担孩子的部分生活费。诉状中一定要谈清要求对方给付部分抚养费的原因和理由,并附有必要的书面证据,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证明你现在的经济状况的变化,想靠嘴巴推翻当初的离婚协议,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如果当初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协议中明确了孩子抚养费由孩子父亲负担,离婚后孩子父亲不按照协议执行,你可以直接向孩子父亲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依照离婚协议履行其义务,并附交当初离婚协议书。

一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区分离婚的方式,具体操作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追索抚养费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可以根据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向人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没钱不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抗辩理由

管生也要管养,法律并没有规定“没钱”可以作为不支付抚养费的抗辩理由

离婚后要不到孩子的抚养费,原因是有多种的。有的离婚后,有监护权的一方,剥夺了对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或者将孩子的姓名都改了,要不然就是在孩子面前说父亲或者是母亲的坏话。导致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在心理上失衡,拒绝抚养孩子。

要不然就是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是一个完全没有责任心,心中根本没有孩子,只有自我,不履行法律赋予自己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拒绝抚养孩子都是违法行为,( 除非他( 她 )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 )可以将他‘( 她 )告上法院,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要是再不履行自己的抚养责任的话,就将他( 她 )以遗弃罪告上法院。主要是为了拿到法院的判决作为证据,为孩子长大以后,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需要赡养的时候,孩子有证据,在法律上就没有赡养的责任了。

回答没有按时给抚养费,最严重的后果会怎样之前。首先得分清,你所说的没有按时是指给了但推迟了一定时间,比如本来应该每月10号给,但推迟到20号给;还是说直接就长期不给。

如果是长期不给,那将会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后果:

一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是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主观恶意加大,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婚姻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维权路径,可以先进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在不行可以进行拒执罪自诉立案,但拒执罪立案难度较大,需要专业人士辅助。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需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点击关注广州张律

题主您好!

您提出了问题说对方不肯离婚又不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自己应该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在我国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中已经有了明文规定。



本案中,根据您所说的情形,对方应该是已经与您开始了分居,两个人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名义夫妻但却形同陌路。对方不离婚又不肯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第三条明文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给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中,题主可以以子女的名义,以子女监护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之后,应当会依法作出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判决,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你们双方是在2016年离婚,如果当时你们双方是协议离婚,约定了婚后的房子,孩子抚养权都给对方,你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800元,那么该离婚协议书在办理双方离婚登记之后就是有效力的,在没有变更之前,你是需要按照当时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标准来支付给对方。

其次,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如果现在因为你的经济条件变得不好,无力承担该笔每月2800元的抚养费,那么你是可以跟对方协商要求降低孩子的抚养费,比如说按照每月1000元或者1500元,如果你跟对方协商不成功情况下,那么你是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决降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比如说按照每月1500元来进行支付。同时你可以提供一下你的经济条件不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说你的失业领取失业金的证明,现在目前工资每月只有四五千元的劳动合同,收入流水以及每月花销的相关材料。相反你也可以提供一下目前对方经济条件好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对方现在已经再婚,有工资收入的相关材料。这样的话,根据司法实践,法院往往会判决降低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最后,因为对方再婚之后已经有了另外的孩子,所以如果你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给你,要求对方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你可以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功情况下也可以单独作为诉讼请求向法院提出来要求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给你,对方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一般是按照对方月工资收入的20~30%标准来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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