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随时辞职_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8:01:20 人阅读
导读: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仲裁,最重要你要保留一些对话,证据,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存在,就必须赔偿,也要给工资。打电话到仲裁。你记言选择了这个单位,你为什么准...

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仲裁,最重要你要保留一些对话,证据,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存在,就必须赔偿,也要给工资。打电话到仲裁。

你记言选择了这个单位,你为什么准备随便辞退。这句话很明确,你记言想在合同上签写,有随便辞职的条款。单位就有权利,随便辞退了你的条件。你就是想继续上班干下去,单位也有权利安合同的规定,辞退你走人。该给你的,就给你。不该给你的就不给你,走人就截啦。合同他是双方的同一制度。你不就,能较合同吗。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其他情况,应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辞职。

谢谢邀请!劳动法是针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互相约束的规定。说《劳动法》是法律的话感觉都有点不贴切,到目前为止,真的好像从未见过谁违背《劳动法》的条款,而被判刑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而您说的没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您只不过是用人单位请来临时帮忙的‘‘临时工’’,工资待遇都是凭双方诚信口头商定的,像这种劳动方式一般为短期约定,个人建议尽量选用工资每日结算方式,劳动双方只要你情我愿就可延续约定,一旦有一方终止约定就可随时走人。


劳动部门根本就不认可这种劳动关系,就算有劳动纠纷他们也是无法取证的,这种情况在劳动部门会判定为违法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

很多人都不懂这些,以为提离职必须要30天才行,实际上只要企业愿意,隔天走都没问题。

30天的规定,更偏向于对用人单位的保护,而不是员工。

在劳动法律的规定里,对于试用期离职的员工,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申请;转正后的员工则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为什么有这样一个规定呢?这就是从用人单位的需要来考虑的。

每一个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然承担着一部分的职责,掌握着一部分工作的信息。

工作时间越长,掌握的信息必然越多,如果员工提出离职立刻就可以直接走人,很可能就会对公司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因为他没有进行工作交接,其他人不知道他手上有哪些工作,也不知道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

这就要求,离职员工必须留下较为充足的交接期,方便企业安排新人给他对接工作,顺利地把工作全部交接过去

但是这个时间不可能无期限地拖延下去,这样又会对离职员工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所以最终的决定就是,试用期提前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很明白了,如果属于正式员工,但手上并没有多少关键性的工作,走了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工作开展,那么即便员工当天提出离职,第二天就批准他离开公司,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没有工作需要交接,与其延长30天,不如让他立刻走,这样不耽误员工找新的工作,也避免公司多花一个月的钱

当员工提出了离职之后,内心就不会再想着为公司多么的着想,自然也就产生不了效益。早点走,反而对公司有利。

那么,如果是一个员工有一些工作在做,又想要尽快地离开公司,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自己打算提离职之前,先将自己手头的工作整理好,提出离职之后,立刻就可以进行工作交接,不至于再来花时间整理手头的资料。

这种做法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都是比较好的,双方不耽误,双方也能顺利地进行交接。

我是@次等大叔 ,专业书作家,著有《从零开始学招聘》,合著《HR软实力》,今日头条等多平台签约作者。感谢查看主页,点亮职场未来!

试用期是职员与用人单位双方工作初期互相䯢合,重新认识,也是双方互相考核和选择择的过渡时期。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新进职员进行工作态度,知识能力,心理素质,实际操作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另一方面也是新进职员对公司的环境,企业文化,生态,包括企业的发展前景进行考核和分析的适应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有选择是否放弃和继椟工作的权利。这个过程非常重要。公司会根据职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表现,来适合进行包括培训,教育,在职学习,进修,帮扶等手段来帮助职员尽管上岗。而新来的职员,刚根据企业的文化,工作场景,包括自已未来的职业发展来决定自我调整和学习。

双方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如果互相满意,都有继续留用工作的意愿,试作期后会自动转为正式工。一般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刚进公司就要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就包含有试用期限和试用期待遇以及转正后的工资待遇。

在试用期内,如果一方有放弃另一方继续工作的情况时,按照劳动法,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管是那一方先提出,公司都必须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有损坏公司财物情况,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三天时间内,双方互相做好交接工作。包括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物品。

特殊情况,如果试用期内,公司对员工进行额外的外包培训,并在培训之前对培训人员说明培训内容和费用情况,并签订有附加条件的合同。离职员工必须遵守该合同内容条款。要么补偿培训费用,要么继续留职直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止。这种情况都是员工提出离职现象多。公司对外包培训的员工一般情况是不会要求其离职的,因为,让员工参加这样的外包培训,公司是经过多方面考量决定的。

试用期内提职对员工来说是一种简单和有效的方法,但对企业的用工成本会加大。公司经过多方渠道,花费招工人力,物力,聘用新人,包括新人上岗培训等。对新进人员来说也浪费了自已的时间。所以,在工作之前,尽量做好前期调查,多方面了解公司情况。用人单位在选择择用人,在面试环节,多了解员工的能力和心态。避免彼此伤害。

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下面和你分享我的个人观点,供你参考。

第一,试用期只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试用期的约定有多长,只要是在试用期内,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随时离职的,但是前提条件是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为我们约定试用期的目的,就是增加彼此的了解,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单位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各方面的情况,只要双方在试用期中认为彼此不合适的,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在试用期内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试用期的约定期限。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是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是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同一个人在同一单位工作,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一是带用人单位工作,三十天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是在试用期内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三是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四是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劳动条件极其恶劣的。由于处于试用期,工作时间不长,一般应该是半个月左右的本人标准工资。

综上所述,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氛围不适合本人长期坚持,只要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离开,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的而离开的,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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