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如果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对于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无需其他合伙人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到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其股权,如果不购买其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这里的出质是指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押给合伙企业以外的人。但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出质是无效的,由此给善意的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甲是A普能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了从乙银行获处贷款,甲将自己在H普通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动产或不动产)份额质押给乙银行,但该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所以该质押行为无效。如上题,甲的行为就是出质。
事当然退伙,而且有限合伙企业如果一个普通合伙人都没有了,就必须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否则就要解散。因为你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份额财产已经没有了,所以,当然退伙。
您好
二者说的都是权利份额转让。只是财产份额用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一般用股份转让。需注意财产份额不是指特定的财产转让而是整个合伙企业的权利份额。
合伙企业中的转让财产份额,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类似,也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即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包括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两种。
这种情况下,财产份额转让后不会导致合伙人的增加,也不会有新的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中,不会破坏原有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合伙企业法》对此规定,仅需要通知其他合伙人,而不是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判断合伙人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的有效要件,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财产份额的转让协议,而不是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但是一般认为,通知其他合伙人之前,不得以转让协议为由对抗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23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4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73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因为此时将导致合伙人的增加即第三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之中,合伙人的信任关系会受到影响,可能影响到合伙企业存在的重要基础。但是,根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合伙人对此种情况可以作出特别约定。
《合伙企业法》中明确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可以作为合伙人向第三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特殊生效情形。如合伙协议约定只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或者超过2/3以上同意即可以生效等,此时即应当以合伙人之间的特别约定来确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