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书是什么样子的_如何公证房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9:08:09 人阅读
导读:所谓父子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对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进行依法证明。主要是父与子之间的房产公证。...

所谓父子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对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进行依法证明。主要是父与子之间的房产公证。

父子房子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1、普通赠与过户流程

亲属间房产过户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 根据《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征契税,当然最划算,但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遗嘱继承也是如此,即使做了遗嘱公证,产权人在去世前还是可以随时变更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最便宜,却最不容易得到保障。

如果办理赠予的话,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明材料,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予的费用包括:3%的契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各地不相同,很多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有些地区还要求贤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的收费从0.3%到1%不等。

2、无偿赠与的房产过户流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房产没有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所以,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撤消的,也就是说不能收回.除非,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事实上,房屋对我们来说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对老百姓的生活和社会生产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规范涉及房产的法律行为,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不少法律法规都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等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所以下面就为你讲讲房屋怎么公证,房屋公证是如何收费的。

  房屋怎么进行公证

  1.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其行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也被其他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把房产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2.房产公证是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于我国的房地产业兴起不久,国家调整房产类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正在不断完善,各地区根据自己 地区的情况也在制订不少涉及房地产的政策;国家制定的涉及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各地制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都是办理房产公证的依据。

  3.房产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时间;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房产公证应如何收费

  我国的房产公证收我国的法律所规范,所以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房产案件的过程中需要按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所以我们也要依法缴纳,做个合格守法的好公民。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至50元;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

  这篇文章就是告诉你房屋怎么进行公证和房产公证应如何收费。房产公证具有合法性,还有证明的效力,所以房产公证对于房屋的过户办理流程有一定的法律作用。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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