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看孩子有规定时间嘛_女方离婚看孩子可以给她几分钟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2:39:46 人阅读
导读:谢邀请。必须让前妻探视孩子,谁也没权利剥夺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利,法律还保护探视权呢。父母离异,父(母)子(女)关系不变,希望你别干违法的事。相信问这个问题的是母...

谢邀请。必须让前妻探视孩子,谁也没权利剥夺父母对孩子的探视权利,法律还保护探视权呢。父母离异,父(母)子(女)关系不变,希望你别干违法的事。

相信问这个问题的是母亲,而且心里已经有打算了,不想去看孩子,而是想等孩子长大了用钱在收买孩子的心。

我不评判母亲这种想法的对错,我只说我的看法,哪种更容易获得孩子的爱。

需求决定着我们的反馈。

有一句古话:锦上添花到处有,雪中送碳世间无。意思很明显,当我们缺少什么时,你提供了,别人的反馈是最激烈的,最感恩的。

而我们看看题主的行为。

小的时候,不去看孩子,等于不给孩子关心和爱。大了后,提供孩子钱。

小的时候,孩子最需要的是什么?

肯定是关怀和爱。因为孩子小,无法养育和保护自己,所以这时候最需要父母的养育和保护。

而大了以后呢,是不是最需要钱呢?

不一定,看孩子多大,不同年龄对金钱的渴求度是不同的。只有极度缺乏钱的时候(比如欠债),才最需要钱,这时候给孩子钱,孩子可能最容易感激母亲。但是一般时候,钱都不是最需要的。那么母亲提供的钱也就是锦上添花,无可无不可。


相信,我说到这里题主也明白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看距离而定,只要是为孩子好,我离婚唯一的要求是孩子不能送回老家,我在他们附近租了房子,我休息天儿子过来,暑假跟着我,我有自己房子的时候给儿子留了一个房间,告诉他这是他的房间,两边都是家。只要是为孩子好,不要让他觉得父母离婚就是不要他了就行。我不想为儿子委曲求全一辈子,但是也不会不对儿子负责任。

万分感谢悟空邀请!

夫妻之间一旦离婚,无论男方或女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这是《婚姻法〉赋予的职责,任何一方不得横加阻拦,与谁提出的离婚毫无关联。如果你不准女方探视孩子,女方可向当地法院投诉你,法院绝对会维护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

现在的夫妻,一旦分手好像有着杀父之仇一样。通常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会以各种方式来阻挠另一方探视孩子。

我的前妻与我分手后,我的女儿也跟随母亲再婚了,我的女儿是香港回归那一年出生的,现在也有二十二岁啦,自从她五岁那年我送去她母亲处,至今我一次都没有见过她。

2003年我去茶陵看女儿,但被前妻的婆婆横加阻拦,没有看到女儿,至今想女儿的时候只能在梦里回想一下她六岁的场景,其间的痛苦不是亲身感受,绝对难以相像!

现在女儿也二十二岁啦,不知她嫁人没有,不知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我前妻再嫁的老公也是姓吴,我女儿的原名叫:吴慧敏,无论她过得好与不好,我都帮不上她啦,听天由命吧,我现在已在广东组建了家庭,并有了儿子,对于老来得子的我,我还是知足的,好好过好当下的生活吧。我已到知天命之年,对婚姻中的打击我是亲身体会的,且行且珍惜吧……

对于离婚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具体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一般审判原则是,每月可以探望两次,每次基本上以8小时为原则,当然具体的探望时间,地点方式,最终还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我是合肥人,5年前与妻子离婚,儿子判给了母亲。判决书上说,节假日我可以接孩子过来住,但离婚之后前妻带孩 子去了外地,不给见孩子,还换了联系方式。请问律师,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解答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他的前妻来配合他来看望孩子,因为看望孩子不仅仅是权利,也是一个义务,这个义务就是:作为父母要尽到对子女的扶养义务,即使不是他自己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依然有教育这方面的权利,法律不能剥夺,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他们已经是属于离婚了,之间肯定还存在着矛盾,但是还是那一句话:和为贵,只要双方沟通好,一切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我相信他的前妻也会配合他来看望孩子的。

夫妻虽已离婚,但事实上永远改变不了亲生孩子的血缘关系,因此,依照法律规定,无论孩子判决给谁,父母任何一方都随时有看望自己孩子的权利。

哈哈,风水轮流转,你当初当小三破坏人家家庭。人家前妻现在就能当小四,再把以前你给予她的痛苦,让你体验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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