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能撤销吗_已认定工伤,还能撤销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6:50:13 人阅读
导读:未经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本身纠正,或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一直有效。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随时可以废止当前认定决定;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最亲爱30日...

未经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本身纠正,或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一直有效。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随时可以废止当前认定决定;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最亲爱30日内作出决定;行政诉讼一审立案之后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九条 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有证据证明工伤认定错误的,可以通过以下程序撤销:1、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本身;2、上一级人社局行政复议程序;3、人社局所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4、人社局所在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工伤认定书和伤残鉴定书一旦出具,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是无权撤销的。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上诉,要求重新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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