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抗诉成功通知_检察院抗诉会通知被告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5:18:54 人阅读
导读:抗诉本身就是检察院的权力。法院的审理判决(刑事)下达后,不服判决的可以下判决书下达当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公诉方可以在十日内提起抗...

抗诉本身就是检察院的权力。法院的审理判决(刑事)下达后,不服判决的可以下判决书下达当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原审法院提起上诉;公诉方可以在十日内提起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一百八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八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你好,针对你的三点做出如下解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应该同时将抗诉书副本交给当事人;即检察院抗诉应当通知被告人。二、在被告人提出上诉而公诉人(即检察院)不提出抗诉时,上级法院仅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进行审理。如上所述,如果检察院未针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那么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决应当是有利于上诉人的。三、如上所述,在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情况下,所谓的“中院裁定"内容证明了二审法院已经采纳的上诉人的全部或者部分上诉意见,故而,重审时一般不会出现将缓刑改判为有期徒刑。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追问,如果觉得满意请采纳。

依我之见:检察机关的抗诉是法律监督职能的体现,同时,又必须依法行使‘’抗诉权‘’,对于经审查后决定‘’不抗诉‘’的怎么看呢?

为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丶提请检察监督难的问题,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全国地方各级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分别出台了一系列强化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文件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向前发展,老百姓对于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提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案件也越来越多。但是,检察机关对于老百姓提请监督又必须‘’依法受理‘’,根据最高检要求对于老百姓的监督请求必须依法受理,而不能冷丶硬、推诿;同时,检察机关对于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必须‘’依法审查‘’,所谓‘’依法审查‘’,就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既从程序上审查法院是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保障原被告丶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又对事实的认定丶法律关系的认定丶原被告人双方的实体权利处分要求正确丶公平。对于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程序合法,依法保障了原被告双方各项诉讼权利,极个别程序上的瑕疵不影响诉讼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而裁判实体权利义务基本上做到了公平丶公正丶合理的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因此种生效裁判不符合提出抗诉的法定要求,所以,检察机关会对此作出不予抗诉的监督决定。

所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一方面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又必须依法监督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出抗诉,维护正确丶公正丶公平的民事行政裁判并做好息诉服判的答疑说理工作。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不要,待检察院决定提出抗诉,会向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通知原告和被告。

盐城柏志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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