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有没有误工费_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1:13:40 人阅读
导读:先看看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

先看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这个规定,出租车发生事故,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营运损失,但是当事人要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例如,前三个月自己出租车运营的成本、收入情况,由此核定自己因为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止营运造成的损失。

人受伤住院18岁至60岁之间应该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但如果只是纯车险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误工费。

小事故没必要,大事故先协商。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这个解释中,关于误工和交通费的规定是: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根据这个规定,当事人要主张误工费和交通费是可以的,关键问题要取得相应的证据。

例如,误工费可以提供住院病例、病假条、单位休假证明、工资卡开取证等予以证明,如果证据不足,可以按当地同工种平均工资主张;

交通费应当提供合适的票据。例如出租车票,注意面额、里程、日期和自己受伤的情况相符。公交车票、火车票等,只要当事人能对这笔费用能解释清楚即可、

以上回答供参考。

这个问题一般根据交警判决为主。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负责任方如果有误工情况,全责方必须赔付误工费。

正常情况下,伤害没正式工作或者农村户口,误工费按当地工资平均水平计算,如果住院时间长,那伤者必须提供前期工资证明,纳费证明,按前期工资陪偿。并且还有陪护费。

如有伤者工资高于事故地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在结案时,你必须拿出工资证明,交警会按你要求原工资陪偿的。

如果有伤残或死亡,是要陪偿伤残后期费用,也可一次性补偿。

而精神抚慰金,一般轻伤住院是不支持陪偿的。如果伤残,是可以要求陪偿精神抚慰金。一般致残精神抚慰金在lw元。如果死亡,也可以要求陪偿精神抚慰金。但最高不超5w元。

注意,交警处理时,是不支持精神抚慰金的。而保险也拒赔的。但必须起诉至法院,法律是支持这项陪偿的。最后,保险必须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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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首先需要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有哪些是可以得到赔偿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以下几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既然误工费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那我们就应该准备相应的材料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

首先应该让甲所在的公司开具一张误工证明,上面明确写着工资是多少,多长时间没来上班,共多少钱没有发。除了误工证明,单位还得出具一张工资表,证明单位每个月给甲发工资的证明,误工证明以及工资表,需要有单位相应的负责人签字,加盖上单位的公章。

一、发生交通事故人没有伤对方要求陪误工费合适吗

要不要赔偿对方误工费,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对方的车辆是运营车辆,是可以要求赔偿务工费的,如果有证据表现对方处理交通事故产生费用也可以请求赔偿务工费。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1、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2、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3、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对死亡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被害人是经过治疗后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下列费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我国相关的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的,相关的驾驶人不用赔偿相关当事人误工费。我国的误工费是指相关当事人伤到伤害的,因为伤害实际减少损失的,我国的法律支持这类人的相关减少费用。由相关的肇事人员进行赔偿这类费用。

首先如果发生车祸,受伤人员受伤的话,误工费、营养费是需要支付的。具体支付比例,看责任人的责任比例。

所以保险公司是否赔付,需要看责任人是否有购买相关保险。

一般车祸有这几个主体,可以参考下

车外人员

车辆,一般都会配置车险,其中交强险、商业险都有三者部分。因此保险公司是需要承担车外人员的赔付责任的,具体多少以责任比例、定损情况为准。这里的赔付是包含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部分。实际理赔,一般会在治愈后半年、1年左右。

赔偿的总额,根据车辆投保的三者保险额度为上限。


肇事司机、车内人员

肇事司机、车内人员的医疗、误工、营养等,一般是不在车辆正产投保的保险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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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根据法律规定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根据题干所述:为轻微交通事故,如当场处理完毕,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但如对方无责那么毕竟给对方带来了麻烦,从情理出发可以考虑支付一天的补偿,但是不是误工费。故,题干问题合理但不符合法定误工费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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