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先分析两种方式可能的效果再去决定。具体的原因及原则建议如下:
首先,你说的私了,在法律上叫双方协商和解,是允许的。只要赔偿的额度你满意,老板能实际支付给你。这事,就算了了。
其次,你说的“工伤鉴定”,实际上是处理工伤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去人社部门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能认定为工伤,那就进入第二阶段,向缴纳工伤保险所在地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你收到的鉴定结论,对你工伤的伤残等级、生活自理程度有个明确的结论,那么,你这两个阶段的工作,就算完成了。
第三,在第二点的基础上上,才可以通过你说的“工伤鉴定”去解决赔偿。当然,到了这一步,仍然可以和解,也就是你说的“私了"。如果"私了"不成,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了。
第四,两者的利弊分析。第一种方式。如果一开始就不去做工伤的认定、鉴定,而私了的话。有利的是,快捷、省事你可能能很快见到真金白银;但也可能存在双方协商给你赔偿的额度严重偏低,你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也就是说,你的让步较大、获取的硬的合法利益有可能较少。
第二种方式。如果通过工伤先认定、后鉴定,在此基础上,双方和解的话,你可能得到的赔偿额度较高;但也可能单位不愿意给你这么多,而且拖得时间比较长。要是协商不成,还面临着仲裁、诉讼的可能。
综上,你说的情况,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选择。但有一个权衡,就是自己既能接受,又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样的选择,才是最好的。
任何事故的出现,其实私了是最便捷最不伤和气的处理方式。
但是私了,必须考虑全面,不可遗漏。否则出现问题,没法弥补。
再有就是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杜绝尾巴出现。
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老板比较要面子,还是私了好,老板赔偿的金额不会少; 如果老板横竖不给赔偿,只有走法律起诉的途径了; 提示:工伤的肇事者如果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建议起诉对方,民事诉讼赔偿的金额多于工伤赔偿的金额;
如果有缴纳社保,直接认定工伤,走社保。
住院多久都有社保承担,假期长短有社保部门认定。
用人单位有良心就给垫点医药费,无所谓的话就甩手不管。
如果没社保的话,建议就打官司。
有判决支持就有执行依据,给多少钱,怎么赔偿、怎么罚都是有理有据的。
如果私了了,回头员工钱花没了再来闹的?说旧伤复发又提新要求呢?
别说有协议什么的,协议没什么意义。法律并不支持私了,所以只要员工想,他一样可以去告你。
告赢了多拿钱,输了也无所谓。
宁可多花钱一次性解决,别给自己留尾巴回头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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