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房屋拆迁_农村拆迁有多少补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9:47:12 人阅读
导读:大家好,我是鲁北农人。我家在济南商河的一个农村,我们乡镇的合村并居在去年已经开始,最开始先实行的两个村庄,目前还没有入住新建的社区,估计到年底差不多就入住了吧。...

大家好,我是鲁北农人。我家在济南商河的一个农村,我们乡镇的合村并居在去年已经开始,最开始先实行的两个村庄,目前还没有入住新建的社区,估计到年底差不多就入住了吧。合村并居从根本意义上来讲的话就是搬迁,不是拆迁。赔偿标准也比拆迁要低很多。很多农户需要自己贴钱买车库,储藏室,楼房面积大的还要自己贴钱购买。所以很多村庄的农户都不愿意搬迁进社区。我来说下我们这边怎么赔偿的呢?

第一步,评估公司进村对房屋进行测量,测量的很细致,装修的材料好坏,有没有地板砖,吊顶,封阳台的都会给予赔偿,地上房屋的估价大约基本在七到十万左右。

第二步就是宅基地补偿,我们这边房屋一般就是20×20,按照一个院四百平,264平按照每亩32万,剩余的136平按照每亩7万补偿,一个宅基地也就是14.1万左右。

第三步搬迁租房补助,房屋拆迁以后租房的这段时间房租费。这部分钱就很少了,也就个几千块钱。再说了之前拆迁的村庄说有也没有给。所以这部分钱可算可不算。

祖辈辛苦建立起来的房屋大约就是值个二十一二万左右,买楼房的话两千块一平回购,算算也就是买个一百一十多平的楼房。一家人跟老人住一起的话你还得再买一套房子,还有车库,储藏室呢,装修呢,家电家具上楼你还得再买吧,算算多少钱。农民搬不起。

以上是我简单罗列的,赔偿标准有很细的标准,我就给大家总结粗略的总结的,大致就是那样。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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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我的房子没有证,遇到征收是不是就不给补偿了。本文仅就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探讨一二。

一、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的形成历史原因
在这里,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无证房屋并不代表是违建,形成无证房屋的历史原因多样,在这里仅列举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情形:
1、已完成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但因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
2、有乡镇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建房批准文件的房屋;
3、原国企自行建造的房屋;
4、企业改制后,在原国有土地上建造房屋的;
5、七八十年代建造的房屋,未办理登记的;
6、已有土地使用权证,且已经过规划部门罚款的房屋;
7、在临时用地上建造的永久性建筑的;
当然,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还会有因其他原因造成的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的出现,在这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征收的认定程序
一提到无证房屋,很多人第一印象就是违法建筑,进而想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违法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无证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针对无证房屋,是否需要给予补偿,应经过相应的认定程序。虽然各地的程序不一,但一般都会经过以下过程:
1、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对无证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实际建造人、位置、建造时间、用途、结构、面积、建房手续等。
2、核实。房屋征收部门将上述材料,分别移送国土、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进行审查,由上述单位出具相应的书面意见。
3、初审。区县级人民政府或其他有权部门根据上述单位的意见,提出初步调查认定意见,告知当事人并进行公示。
4、复核。无证房屋权利人对调查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5、认定及送达。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应由相应的房屋征收部门出具无证房屋调查认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当事人。
三、无证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在经过上述认定程序后,就可以知道无证房屋是否能够获得合理补偿了,一般来说只有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才能获得相应补偿。
比如济南市出台的《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办法》,就认定以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建筑,认定为合法建筑,并且依法给予补偿:(一)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且与审批要求基本一致的,但尚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的已完工建筑;(二)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齐全且已完工部分与审批要求基本一致的未完工建筑;(三)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又比如温州市出台的《温州市区征收国有土地上未登记房屋认定办法》就规定,在旧城区内,《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前建成的可视为合法建筑;位于旧城区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可视为合法建筑。
因此,无证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的,至于具体条件,就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而每个地方政策不一,具体要看个案来进行分析。

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河道环境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在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着。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政策以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细则推进拆迁安置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因为地区的差别和细则的不同,决定了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的不同。

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3、因搬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区位、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方面给出原房评估价,计算出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有些地方以每户多少钱计算,如一户500元等等。

有些地方按照有效面积*每平方补助金额计算。

以南京市江宁区为例

搬家费——房屋安置面积*50元每平方。

临时安置补偿费—根据各街道的区域不同,分别享受8元—9元—10元每平方的补助。

选择安置房的临时安置费先付36个月,即房屋安置面积*9元每平方*36个月。

装修补偿及附属物补偿

装修补偿及附属物补偿通常情况下价格由评估机构给出。

农村房屋装修的简单,有些还是毛坯房,南京市江宁区按照每平方500元标准补偿。装修好的可以按实际评估价格为准。

移机费,大病,伤残补助

移机费包括空调,有线电视,太阳能热水器,煤气,宽带等移机费用。

大病,伤残补助按照各地补助标准。

其他补偿

关注我,我是身处拆迁一线的工作人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不管在农村还是城市,经常都会听到有人这样问:"听说你家那个地方要拆迁?是真还是假?被问的人都高兴得合不拢嘴,因为拆迁,意味着拆迁户又要"发财"了。而在熟悉的朋中,经常也会有人问:“你家搬迁到哪里去了?"之类的,显然被问搬迁的人并没有被问拆迁的人那么高心,荣光满面,因为搬迁有时也是件麻烦费神的事情。

那么农村的“拆迁”和“搬迁”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农村的"拆迁"和"搬迁"都是人们经常提到和讨论的两个话题,但很多人都会把两者混为一谈,其实两者之间即有联系也有本质区别的。

一、概念不同。

“拆迁”是政府因公共设施用地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或者道路建设,需要占用农民宅基地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对农民房屋和宅基地进行经济补偿安置后,将农民房屋拆出,宅基地归国家使用的政府行为。

“搬迁”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家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居住,其中有政策移民搬迁和农民自行搬迁。

二、“拆迁”和“搬迁"后宅基地性质归属不同。

拆迁后农民的宅基地多半归国家使用,属于国有用地性质。搬迁后农民的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属于集体用地性质。也有搬家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搬家后宅基地依法归农民使用。

三、“拆迁”和“搬迁”的政策要求不同。

拆迁行为要求农民的原有房子必须拆出,搬迁行为农民的房子可拆可不拆,如果,属于政策性移民搬迁,房子就必须撤出,如果是自行搬迁,农民房子可保留也可拆出。

四、“拆迁”和“搬迁"补偿性质不同。

拆迁一定有经济补偿,搬迁可能有经济补偿,可能没有经济补偿。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拆迁属于政府行为是必须有经济补偿的。

总而言之,拆迁和搬迁有一定的共性,两者都面临要搬迁。但拆迁不但要拆房子还要搬出去,而搬迁,搬出去不一定会拆房子,这就是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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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对集体怎么补偿?

依据土地法规定,征地拆补偿总共有以下几项: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偿费;三是青苗费;四是地上附属物补偿费。

青苗费补偿,比较好理解,谁种归谁;地上附属物也是一样,谁的就归谁;安置费是给被征地农民的,用来安置失地后生活所用,应依法全额补偿给失地农民本人。算起来,以上三种补偿费,均属农民应有。

那土地补偿费怎么处理?也就是所说的集体怎么补偿。对于这项补偿费,过去都是按照土地法规定,由村或小组,也就是以前的生产队,统一管理。按照老说法叫用来造地,补偿被征用的土地数量。

可如今,所有能利用的土地,都已经得到利用,再也无地可造。再则,生产队已经分田到户,没有再造地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就把这部分土地补偿费采取几几分成的方法,集体提留一部分,剩下的就由村民,以村民小组为核算单位按人头分配了。村里也只能剩一部分,作为公益金和公积金。

这就是集体的补偿。

您好,即明征地拆迁律师为您解答。

拆迁的时候是可以要求进行产权置换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在农村拆迁村民住宅的时候要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房屋拆迁时,征收方制作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时,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提供多种补偿方式供村民选择,征收方不得强迫村民必须选择哪一种安置方式。如果村民想要进行产权置换,也可以主动向征收方提出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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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农村建设中,拆迁有补尝吗?没补尝能拒绝吗?

建设新农村是国家对农村进行改革重要举措,我国是农业大国,耕地面积排在世界前列,但农业人口密度大,人均土地面积偏少,农民种地挣不到钱就到外面打工,很多土地没有人耕种,这使我国农村的发展遇到了瓶颈,要改变这一切必须进行新农村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中,首先就会迁扯到农民利益,很多农民都非常关心拆迁补尝问题,拆迁自然有补尝,至于补尝的标准各地区不大相同,发达地区补尝标准会高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标准会低一些,现在有很多地区已经进行了新农村改造,很多农民已经从农村户转为城市户口,住进了新楼房,农村向往的城里人生活将实现。有人要问拆迁没有补尝怎么办,其实这一点根本不用担心,拆迁补尝人人都有,如果没有那农民房子都拆了,农民们住在哪里,所以拆迁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尝。新农村建设将加快农业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的面貌换然一新,经济发展了,农民自然就会富裕。

总之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广大农民走向富裕奔小康必由之路。

对于题主这个问题我们得从多方面来分析一下,来具体说说当前的情况,以及未来农村房子会不会拆迁,下面,一起聊聊。

农村房屋拆迁是一个趋势

从当前各地出台的规划来看,农村合村并居将会是下一个阶段农村建设的一个新角度,很多农村会在合村并居后被复垦、用来上项目等,让更多的土地盘活、生金,而几个村的农民会被安排到新的集聚地点进行集中居住,原来的农村性质会被保留,但是千百年来的居住方式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周围的配套设施也会更加的全面。


不是所有的农村都会合村并居

从有些地方出台有关农村规划来看,不是所有的农村都会在合村并居的过程中被整体拆掉,有的地方整体农村比较有意义,例如山西的一些带有时代气息、文化、历史的各种大院,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和一个地方的特点,这样的大村会被保留下来,周围相辅相成的一些农村院落也会根据规划进行进一步的保留和规划,形成一种特有的韵味。而在一些具有文化、历史特点的一些村子也会被保留下来。所以,从这方面来看,不是所有农村的房子都面临拆迁。


结语

当前来看,未来几年会有很多农村发生很大的变化,农村的数量也会在缩减,只有部分有着特殊意义的农村、或者院落也会被有针对性的保留下来,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也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符号存在于现在农村、生活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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