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职协议注意的几点_离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0:07:55 人阅读
导读:公司无故辞退你,你肯定是不能写离职申请的,像这种情况,公司至少违反两条规定,一是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二是不是书面通知,那么种情况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至于...

公司无故辞退你,你肯定是不能写离职申请的,像这种情况,公司至少违反两条规定,一是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二是不是书面通知,那么种情况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至于公司让你离职,而且是要求当天下班就要离开,这种情况目前在职场中的确比较常见 ,但是很多企业,都会主动找员工进行协商,就是以前的个体老板,很多人离开时老板都要包过红包。我们经常看见很多电视剧,过去的很多大户人家,在遣散下人时,都会给予一定的遣散费用,好让其回家找到生活出路。但是像你们这种企业,当天通知,要求当天就要离开,这不但与国家劳动法规的精神格格不入的,同时也和中华民族与人为善的传统、道德观念相悖的,对于这样的公司,这样的老板,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持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辞退你必须给予经济补偿,但像你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当天通知,当天要求走人,而且还要你写离职申请书,既干了坏事,还要将恶人的名声嫁祸到劳动者身上,不但情节恶劣,而且手段也比较卑劣,是属于违法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根据这种情况你可以主张以下事项;

一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要求员工当天下班就要离开,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二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合法,不但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而且还要威胁劳动者写离职申请,也不和员工协商一致,属于违反劳动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和精神,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三是如果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还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在公司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离职前本人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就要按照三个月标准工资的进行补偿,同时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四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经济赔偿就是六个月的经济赔偿金,加上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就是7个月的标准工资。

当然像你所说的这种小公司,由于管理极不规范,老板的法律意识和公司相关部门,特别是人力资源部门在老板不懂法的基础上,也是唯老板命令是从,不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的精神对老板进行提示,其实也是对老板的不负责任,所以只能进行维权。维权的方式简单一点的就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复杂一点的就是提起劳动仲裁,当然必要的证据材料还是要尽可能收集,比如劳动合同,公司让你辞职的结算清单,平时的考勤记录,工作牌、工资流水等。

综上所述,公司无故辞退你,还要让你写离职申请。当然你拒绝签字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由于公司的操作程序完全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辞退条款和程序,除了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赔偿以外,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公司的要求合理,但是前提是公司得向你支付补贴,补贴规定是不低于你辞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如果12个月平均工资30%没有达到你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得按最低工资发放。

我举个例子,拿上海为例,上海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2420元,要是你前面12个月平均工资是是每个月8000元的话,按30%计算的话那么公司就得支付你2400元,但2400元低于2420二十元,那么公司最后得支付你2420元,要是你平均工资一万的话按30%来计算,那么公司就得支付你3000元!

如果公司不按这个标准按月支付的话,你可以拒绝签订,或者拒绝执行,在职场上我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很多公司就是喜欢这样,能省一点就省点。

这种合同,我认为其实并不能保障所谓的机密,这样做的行为其实就是在约束员工不要辞职,一般来说需要签这样协议的人基本上都是人才,公司自然舍不得,所以只能通过这种协议来让人才不要辞职,最后实在留不住了,只能抱着既然不能为我所用,那么也不能为他人所用,试想一下,即使你能力再强,经过一年半载的时间没有做了,能力肯定会下降了,等那个时候公司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我以前上班,也遇到过这样的事,老板本想让我签,但是我拿出条告诉他,要我签可以,别说签一年(当时要我签一年),签十年都可以。但是得按规定给我支付补贴,结果老板是个法盲,知道还需要补偿时,瞬间说那不签了,这下我就纠结了,老板怎么就不签了呢。

总结:同行竞业协议是受劳动法保障的,但是公司得向你支付补贴,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就可以拒绝,当然如达成协议了,是受法律保护的,如你违反了也是要受到相应的责任的。

我是小丸子,以上是我个人观点谢谢你的阅读,希望阅读完可以给我点赞加关注,职场上遇到的事可以向我咨询。

离职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很多,主要从两个大的方面来考虑。

一、被动离职,这个是重点,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管自己有无过失,都要以平常心对待离职之事,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典故来宽慰自己,不发牢骚,不讲怪话,不怨天忧人,始终保持理性和君子风度,彰显自己的职业道德。

2、严格按照单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整理自己经手的文件、资料、业务档案等,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各种文件、资料、档案等移交工作,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单位的商业秘密。

3、不论是什么原因使自己离职,都要用一颗感恩的心,衷心感谢帮助过自己的领导和同事及下属。把"人生何处不相逄"做为座佑铭,继续保持、巩固和发展昔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结成的友谊,使其人走“茶不凉"。

4、离职后,认真分析总结被离职的原因,查漏补缺,充实和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迎接新岗位的工作。

二、主动离职,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是找好离职的理由,使双方都能接受,都有面子,好聚好散。当然,如果你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或者是高管,单位选配接替你工作的人员需要时间,遇到这种情况,你要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切忌任性和决绝。老话说得好:做事要留后手,做人要留后路。所以,要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其余注意事项与被动离职中的2、3、4项内容相同。


感谢邀请。

不得而知题主使因为什么原因被公司辞退?

是因为题主工作能力不足以胜任岗位被辞退?还是因为题主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被辞退?亦是现在大环境不好,题主所在公司大规模裁员而被辞退?

根据个人多年的职场经验,被辞退无非这三种情况,让我们根据《劳动法》跟相关法律条例,对上述三种情况一一分析。

1、因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被辞退。

我们不去追究背后到底什么原因公司评定“工作能力不足以胜任岗位”而辞退员工,单纯此条款辞退员工,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题主可以拒绝辞退,并且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适量的培训来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以尽快胜任工作岗位来避免被辞退;若公司拒绝提供相应的培训让你来提升工作能力以胜任工作岗位,非要辞退你不可,题主可以根据劳动法相关要求提出赔偿,赔偿可以双方协商,参考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B.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C.如果单位解除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经济赔偿金,极为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公司不接受题主的要求的赔偿方案,题主务必要准备好在能证明在该公司工作的证明、工作业绩和记录,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应得的利益。

2、因工作不力或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被辞退。

如果题主在公司供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工作不力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题主要做的就是好好的与公司协商,做好工作的交接,接受公司的辞退。

说到这里,很多所谓的专家要吐槽我的回答了,凭什么要接受公司的辞退?

A.《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赔偿,除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如果是此情况,题主可以争取双倍的赔偿。

B.题主主观原因,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了,公司要辞退你,《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赔偿,除非题主能举证并不是题主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同时能举证造成的损失程度并不严重(这个损失的大小和严重性很难举证和界定),否则你就得接受这种辞退。

3、公司行业不景气规模性的裁员。

如果是这个情况,恭喜题主,题主完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来进行赔偿。题主唯一要做的就是提供可以证明在该公司供职的相关证明,并告知公司HR一切按照劳动法规定和要求来赔偿即可。

预祝题主职场顺利。

1,注意解除合同的日期,不管是单位或是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2,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员工利益员工可以立即辞职,如果因员工原因侵害单位利益的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均不受三十天通知期限限制3,员工离职时注意工作交接,一般应当填写交接单(1)手中未完成工作进度交接,应当写明已经完成部分,及接手人应当注意事项(2)手中相关物品交接,应当将手中的单位财产分项列明,由上级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清点4,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当日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其他福利费,因员工过错需要对单位赔偿费用,应当为员工出具费用清单5,员工离职时,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写明员工入、离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日期,加盖单位公章6,员工离职15天内,单位应当为员工社保、公积金办理相关减员手续

离职之前最好是和公司书面确认双方是否需要履行保密协议,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必履行,那么你找新工作可以不受限制,公司也不必每月向你支付补偿金。如果离职前,双方都不提这个事情,那么保密协议就按原来约定的生效。如果你如约履行了,则你离职后公司必须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每月给你补偿金,如果不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如果公司履行而你不履行,公司很有可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这对你来说是有较大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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