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购买了二手房,接房5年后,发现前业主欠了物业费,面对这种情况,还是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
01、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付前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卖方结清
一般来说,如果是这样约定的,不管交房后多少年,都是可以根据买卖合同的这项约定,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追缴欠缴的物业费。
02、买卖合同对房屋交付前发生的费用没有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或没有约定清楚,这就要扯皮了。
一般来说,道理上都应该由原房主出这个费用,因为“谁使用谁受益”,房屋交付前,原房主在使用房屋,则因此发生的物业费自然应该由原房主来承担。
03、实际履行合同的若干问题
从实际履行合同的成本看,即便有合同的约定,但欠缴的物业费不多,比如几百元、一两千元,请求对方缴纳物业费的成本又很高,甚至高过了欠缴的物业费,那还不如自己认吃亏算了。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维权的成本不仅在资金上算不过来帐,而且还花费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
如果欠缴的物业费很多,即便没有合同约定,依然是可以根据“谁使用谁受益”、诚实信用原则去追缴原房主的物业费。
04、具体的处理办法
买卖合同对此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
可以协商,可以请中介协调。当然,也可以依据买卖合同约定,直接去法院诉讼;有仲裁的,直接申请仲裁。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起诉或仲裁解决。
总的来说,虽然接房已经有5年,但道理是很明显的。但想要合法维权,既要看合同约定,又要算好维权的帐。
谢谢您的邀请。对不起,我该交的都交了,也没有买卖交易,没想过这个问题。我愿看看其它友友怎么回答的。
看产证呗,反正不用你付。基本上物业会问你要。但是你要顶住,因为打官司的话你是赢的。你房产证没有拿到之前的物业费与你无关物业可以和原房主打官司至于找不找得到原房主那就不是你的问题了
这是物业交割出现了问题!
正常在二手房交易时,都会留出来一部分资金作为尾款,也成为了是物业、水电煤气等的保证金,用于房主结算之前的欠款,从新归零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_户口迁出土地确权还可以继承父母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