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无权。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因此,水电合同的双方为供给单位和实际业主,物业在业主不交物业费时只能通过合法手段督促其交费,而无权停水停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扩展资料应该到当地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或其他正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是因为业主的行为危害了其它业主的利益,物业公司停水停电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依然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是房管局不是物业公司的管理部门。至于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的问题: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涉他条款,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水停电给供水、供电公司造成损失,供水供电公司也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建立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基础上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物业公司所从事的活动都要受到合同的约束。现行的小区水、电的管理有两种方式。1.水、电已抄表到户由供水公司和供电部门直接提供服务。2.由于水、电还未移交给供水供电部门暂时由物业公司代管。无论任何一种服务形式物业公司都是无权停水、停电的。如果是属于上面第一种形式,可直接向供水公司和供电局反映。如果属于第二种形式。直接找物业公司反应或向街道办一级物业管理部门投诉。
但是如果房屋装修那是要到物业公司登记的这一条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会有约定的。
在我们小区,如今在广大业主中形成的共识是:欠费业主是占有了交费业主购买的服务,并且拉低了交费业主购买的服务质量。同时,欠费行为是传染病。欠费业主是寄生在交费业主身上的。
在此情况下,欠费业主其实侵害的是交费业主利益。而最恨欠费业主的,其实不是物业公司,而是老老实实的交费业主。
物业公司停欠费者水电的行为,在很多交费业主看来是非常大快人心的。题主可能会说:因为我对物业公司不满意,所以没有交费。但是,我们的认为是,想欠费的人,他可以找出一千个理由来。但是,以什么为标准来评定业主满意不满意的?
物业公司停了欠费业主的水电,法律上来说,可能不合法,但是从情理来说,也是说得过去的。这就是合情不合法、合理不合法。
当然,很多人会说:国家提倡依法治国,物业公司也要依法管理,依法收费。但是我要说的是:人生活在社会上,难道仅仅靠一个法字就是万能的吗?人还得需要情、理、仁、爱、慈、善,甚至还有礼、义、廉、耻。特别是最后一个字,原来是中国传统的优秀品德之一,如今很多人都无了。
想想一下吧,如果完全仅靠一个“法”字,而没有其它的那些字,这个小区会是什么样子的呢?什么事情都要讲“法”,什么事情都要上法庭吗?那就得请律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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