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知假买假能否保护_消费者知假买假法律保护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21:57:52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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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京益法律顾问,领取社保归税新形势下——企业财税人力成本控制指南。

上面那个回答不敢苟同,让我来怼一下~

先看理论上

1、知假买假,那我还是买了,我就是消费者,消费者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购买违禁物品,那么就都是地位平等的消费者,既然都是消费者,我为啥不受法律保护?说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2、知假买假,我还是买到了假货,我知道他是假的,我买了,那卖假货就是合法的了?对于售卖假货的行为就可不处罚?卖假货的行为根本上就是违法的,也不会因为他人的任何行为而变得合法,也不能因为其他任何行为逃避法律的处罚。

然后看看实践中。

很多年前这个问题还真的引起过广泛讨论,那就是王海打假事件,当时也讨论过像这样的职业打假人法律是不是不应当给予保护。最终的结论当然是继续保护,即便是职业打假,那也要保护。

后来也有一部分略懂法律的人,专门去超市的进口货架的最高层赵过期食品,买很多,然后结完账就找超市要十倍赔偿,这些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你说知假买假受保护么?

我个人对职业打假人是非常认可的!

试想,如果鸡蛋没有缝,能够吸引苍蝇吗?

职业打假人,事实上就是假货的“清道夫”!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国的职业打假人还不够多!还需要发展壮大。

我到一些发达国家旅游,在购物的时候,一般不会去想:这东西会不会是假货?因为,如果你卖的是假货,会处罚的倾家荡产!

根据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知,“知假买假”的行为也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同时,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通常情况下,购物者应当认定为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注意:职业打假不在规定的范围内。职业打假通常是有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不具有法定的消费者身份,其打假活动具有双刃剑性质,也有可能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相关内容链接:“赠品”不是免责借口《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食品、药品事关消费者人身安全,即使赠品,也必须保证质量安全。消费者对赠品虽未支付对价,但是赠品的成本实际已分摊到付费商品中。赠送的食品、药品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知假买假”者是可以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获得双倍赔偿的,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吗明确规定知假买假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打假”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的“消费者”。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知假买假者依然是合法的消费者。

  2014年1月10日,最高法就食品药品纠纷案件发布司法解释——“知假买假”索赔合法。

《规定》明确了“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商家应当对赠品质量安全承担责任,民事责任优先原则,“霸王条款”一律无效,消费者协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予以支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代言人和推销者的法律责任,食品认证机构故意出具虚假认证承担连带责任等9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因为知假买假不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但仍受法律保护,可以主张退货,只是无法主张惩罚性赔偿而已!

为什么知假买假不算欺诈呢?理由:消费者明知道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消费者并没有陷入错误认识,其消费行为与卖家的“造假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此时的知假消费者乃是一个“精明的消费者”,并没有上当受骗,无须法律保护!

例外情况:前几年因为“食品药品领域”造假的泛滥和不断持续恶化,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民众的生命健康(如三鹿事件、地沟油事件等等)。

因此,最高院以司法解释形式明确: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的,不受限制,仍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受保护。

人民网于2015年06月15日报道:

最高法:个人打假者具有消费者身份 “知假买假”仍受保护

6月15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院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10个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2014年3月15日施行的新《消法》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的权利,新《消法》实施一年多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依法制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的行为,加大经营者违法成本,把重典治乱落到了实处,对解决消费者诉讼难,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消费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介绍,个人“知假买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如果单位“知假买假”,受“合同法”等法律保护,不能要求消法中的“惩罚性赔偿”。

真就是真,假就是假,但是识别起来差异很大。

就商品而言,正规商品有执行标准,质量监督或检测就是确认这些标准,不符合标准且差异较大为假货。

提问者是想为知假买假找一个正当理由,所以才提这样的问题,其实,广大消费者是支持知假买假的,因为这样的方法售假者防不胜防,容易着道,而且靠官方打假不光打假成本过高,力度也极其有限。

但是,没有通过质量检测的商品不能判定为假货这个理论不能成立。

很多商品首先从直观就可以判定真假,前提是购买者熟悉这件商品的相关参数,比如外形包装样式,颜色,尺寸,重量,用材等等,有些商品一眼就能看出是假货,复杂一些的需要凭经验去识别。

总之,知假只能针对极少数人而言,因为他们作足了功能,有一套辩别真假的方法,而知假买假的就是这个极少数。

当然,如此因此产生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楼主的提问也是站得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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