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解除劳动合同_如何应对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6:59:47 人阅读
导读:1、入职拒签劳动合同者建议不录用,不签劳动合同企业存在用工风险。2、如果是合同到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应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发一份纸质版劳动合同续签书给员工,写清...

1、入职拒签劳动合同者建议不录用,不签劳动合同企业存在用工风险。

2、如果是合同到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应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发一份纸质版劳动合同续签书给员工,写清楚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如果员工到期后没有来续签合同,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模板如图~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证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送达,解除即成立。如果职工不同意解除或不服或解除违法,职工签字未注明不同意解除,到了法院层面,职工很可能拿不到任何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解除理由不成立则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便解除理由成立,但违反法定程序,未事先通知工会或起诉前未补正,或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仍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仍是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慎重!alsjs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996年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alsjs

1995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直接送达时职工拿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而不签字,可以采取录像形式证明已送达;如直接送达被拒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快递单上写明内容。在快递寄出一段时间后,还需要到邮局去确认快递是否送达,邮局会给予正式的反馈,需要保留已送达或被拒收的证据。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以作为证据。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共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alsjs

这个问题不大。如果劳动者的违纪行为,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约定时,单位有权单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解除通知到达劳动者即可。无需其另行签字,当然,如果有签字,效果更好。建议保留劳动者违纪行为的书面证据以及通知解除合同的信函复印件以及发函凭证原件,方便事后万一发生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作为证据使用。

你不同意辞退,公司就更改你的工作岗位,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公司必须与你协商一致,如果你不同意,公司是不能随便变更的。

另外,即时你过去工作了,“。

综合管理部领导给我安排一个我从没有干过的工作,就是将两本与3C论证有关的培训教材录入电脑里,而且3天之内必须完成,还要在任务单上签字”,公司的这种做法也属于故意加大劳动强度,属于违法的,你可以不接受。

总体来说,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岗位、工作职责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如果辞退你,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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