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哪个快_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哪个力度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3:13:23 人阅读
导读:首先不要问哪里要到钱快,只能说能拿到钱就不错。既然别人能不还钱给你,他就有办法应付。或者你拿他没法。如果是劳务工资,你有在某个区做事的证据,比如出入证,合同,或...

首先不要问哪里要到钱快,只能说能拿到钱就不错。既然别人能不还钱给你,他就有办法应付。或者你拿他没法。

如果是劳务工资,你有在某个区做事的证据,比如出入证,合同,或者有人能证明,你在那里做过事,你可以去工作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去,看他们能执行不。如果没有证据你在哪做过事,可以去做事的地方要钱,然后发生纠纷,你报警,公安部门出警记录,可以证明你在哪做过事,以及对方欠你钱。然后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你还得有对方欠你钱的证据否则去哪,都不成。

如果去劳动监察大队,他们解决不了,他们会建议你去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你要有欠你钱的证据,比如,合同,欠条,来往账目,短信记录,聊天记录,打款记录。有了这些还不够,你还得有对方身份信息,比如,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没有,可通过:手机号,微信号,支付宝号等等查(这个得律师去对方户籍所在地调取,籍联网了也可以其他地方查,然后复印,公安部门盖章,才有效。你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得到对方身份信息,必须有公安部门盖章的)。有了这些,你起诉对方,写起诉书,写列据单,然后证据复印。再到法院起诉。

谢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厘清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两个概念及其区别,然后才能知道怎么做。

一、概念解释

  1.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超过时间就不会被受理。

  2.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错举报、处罚等一些列活动。

二、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1. 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执法,属于国家机关;而劳动仲裁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三方组成的,不是国家机关。

  2. 介入调查条件不同。劳动监察是主动介入调查;而劳动仲裁是必须申请才会介入调查执行的。

  3. 执法手段不同。劳动监察既可以事前预防、事中执法,也可以事后矫正;而劳动仲裁只能事后矫正。

  4. 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经作出决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但不影响决定的执行;而劳动仲裁作出的裁决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你的案情分析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二者不可同时进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你现在想快速有效处理你的劳资纠纷,建议你先找劳动监察,如果不行再申请劳动仲裁。

因为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相对简单,处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大多数额都不是太高的,也不用缴什么费用。而劳动仲裁投诉受理程序相对复杂一些,处理时间也比较长,进度可能很慢,而且还要缴纳仲裁费用。所以,你的情况最好先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问题,看能够解决不,如果不能,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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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根据劳动法系以及本律师办理劳动类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第一,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处理的事项不同,

1.劳动监察主要处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行政责任,那么这种责任呢,有他的主动性,比方说用人单位,违法,强制劳动者加班的,这个时候即便是劳动者没有举报,那么劳动监察如果得到消息也应该予以行政处理,这是法律的规定,但是实际处理中可能会与法律规定有些差距,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监察也可以,行政调解一些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但这不是劳动监察主要负责人。

2.那么劳动仲裁呢,他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民事赔偿纠纷行为,劳动仲裁是准司法机构,他没有,主动性,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监劳动仲裁才会进行司法的审查,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政责任,劳动仲裁不予处理。

3.两者的处理事项也有所不同,比方说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的,这属于行政追缴行为,那么只能有劳动监察进行处理./你像有一些劳动争议赔偿,比方说劳动关系的确认,比方说违反保密协议的赔偿,那么这些问题都是平等的民事纠纷,劳动监察就无权处理,只能由劳动仲裁进行审理.

二,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所依据法律的异同。

1.两者都依据相同的劳动实体法

劳动监察也好,劳动仲裁也罢,都是依据的劳动法系,那么劳动法系又分为实体法,程序法,实体法,比方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比方说工资支付规定,你好,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都需要遵守,

2.两者所依据的劳动程序法有所不同

1.劳动监察主要依据劳动监察程序法系

那么劳动监察依据的是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他属于行政法规,以及人事部颁布的劳动监察若干规定,它属于部门规章以及各地区颁布的劳动监察法规或地方规章.

2.劳动仲裁主要依据司法的劳动程序法系

劳动仲裁依据最多的也就是《劳动仲裁调解法》,以及人社部的劳动仲裁程序规定,而且也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相关司法解释。

三,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需如何选择?

1.简单来说,如果你想要求相关的行政机关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那么你就要适用劳动监察.以及一些简单的劳动赔偿,比如说拖欠工资也可以要求劳动监察处理。

2.如果较为复杂的,劳动争议赔偿,以及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是,保密协议,竟业禁止类的劳动争议赔偿,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1、劳动监察是行政程序,速度快;

2、劳动仲裁是准司法程序,劳动争议的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正性有保证,但速度比较慢。劳动仲裁案件一般在二个月结案,用人单位如果拒不履行裁决结果的话,你还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败诉方上诉到了法院,时间就更长了。

3、劳动监察一般受理无争议案件

4、劳动仲裁一般受理的是有争议的案件,一般这类案件需要通过仲裁活动中的审理确认双方当事人各需承担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规范的企业单位通常都会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该公司未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导致员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目前来说,如员工在职时,个人因患病就诊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员工有权要求该公司按医保待遇标准赔偿损失。又如生育保险,女员工生育孩子所发生的有关一切费用,都应当按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员工的损失。如果发生以上纠纷,都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费所造成的。假如目前未曾发生以上社保待遇上的损失,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实质上已损害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如失业后的社会保障,产生医疗费用未得到补偿等,则属于社会保险争议纠纷,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争议纠纷,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其功能只起到调解或督促的作用,没权强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因其法律关系是社会保险征缴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所以必须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举报,由社保部门责令该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只有通过社保征缴部门才能强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费。

如果社保征缴部门认定不能补缴,而已造成劳动者应有社保待遇的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两个办事机构,他们所担负的职能也不尽相同,办案的程序也不一样,完结的效率也不能进行单纯的比较。

从办案程序上看,仲裁是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是属于等案子上门的;劳动监察是执法部门有主动监察的权力,一方面接受当事人投诉,一方面可以主动出击,发现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就可以立案查处。从办案过程上看,仲裁主要依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劳动监察可以直接调取材料,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从办案方式看,劳动监察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仲裁不进行处罚。从案件处理的时间上看,仲裁45个工作日,劳动监察60个工作日。总之,两个机构各有所长,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案机构,仲裁和监察的受理范围也不一样,比如社会保险的问题只能通过劳动监察处理,仲裁不受理。

相对而言,成功率比较高!一般都是尽量对劳动者予以保护!只是许多劳动者前期证据准备不充分,仲裁请求不合理,导致败诉的不少!然后就是一堆的法律不公,仲裁员枉法裁判……所以建议大家:诉者,兵家大事也,不可不慎重!如果你证据充分、理由充足合法,谁也要判你胜诉!

  • 最近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劳动仲裁案件案件受理量井喷,以我所了解的深圳某劳动仲裁委员会为例,案件量暴增,所有案件立案之前都会有14天的调解期间。同时,在接受劳动者咨询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听到类似的说法,而说法的来源大都是公司的人力的工作人员,针对类似的情况结合我个人的经验简单的说几点个人看法:
  • 1.劳动仲裁到底会不会影响你找工作?我认为找工作的过程是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的偏好不是你能控制的,如果这个用人单位觉得这个很重要,那么它肯定认为自己用工风险很大,存有违反劳动法规的可能性较大,所以才会惧怕劳动者提起仲裁,如果是这样的用人单位,其实本身就不是太友好的单位,如果不是没有办法,类似的单位应当不是你的第一选择!
  • 2.如上所述找工作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招聘的原因在于解决问题,如果你确实有能力解决它的痛点,你跟前东家的这些事情估计就不会那么重要了。
  • 3.合法维权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的公民权利,如果你的权利被侵犯了,你为了找到下一份工作选择隐忍或者放弃权利,这本身对自己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那就很难指望你会对公司的利益负责!同时也会助长前东家的嚣张气焰,让更多的人受到困扰。
  • 4.说了这么多,总结一下,如果有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必须学会在法律框架内say no并且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担心找不到工作就好好打磨你的核心竞争力,没有人会拒绝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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