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_离婚女方没有工作财产怎么分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0:33:20 人阅读
导读:婚姻法规定,婚后双方的一切劳动所得,获得的赠与,继承等没有证明是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其中一方长期没有劳动收入,始终是单独一方的劳动收...

婚姻法规定,婚后双方的一切劳动所得,获得的赠与,继承等没有证明是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其中一方长期没有劳动收入,始终是单独一方的劳动收入,那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收入。一切家务,家庭的事务都是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家庭劳动事务。家庭事务不产生直接的劳动收益,所以不能把一个家庭的家务活动与劳动收入混为一谈。原则上双方的劳动收益才叫婚后的共同财产,长期的单独一方的劳动收入,那不叫夫妻共同的劳动收入。关于家务劳动,那是夫妻双方在组织家庭和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必须主动应尽的义务。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阻碍他(她)人参加社会劳动并为家庭的生活创造劳动收入。家务劳动是双方自愿并必须承担的家庭义务,它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家务劳动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与工资收入,著作权,奖金等经济收入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夫妻之间如果一方长期没有劳动收入,虽然一方愿意供养另一方,但从法理上讲这个家庭的劳动收入就不是家庭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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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离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不努力生活。我离婚时净身出户,而且还是远嫁,在现在生活的城市没有一个亲人,离婚后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孩子的爸爸还不给抚养费,没工作,想做生意没有本钱(离婚时手里只有八千块钱),后来找几个朋友凑了四万块钱做了小生意,那几年的日子真的是熬过来的,很多时候差点放弃,想到女儿,又咬牙坚持。通过自己的努力加上朋友的帮忙,现在买了车和房(房贷按揭),女儿今年九月份就读大学了,压力也有,不过女儿大学毕业后我就轻松了。

离婚是人生另一个开端,悄悄努力,活出自己喜欢的样子!不羡慕谁,不嘲笑谁,也不依赖谁……


婚后一方一直不工作,离婚时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一般应平均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来源:

没有这一条。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均分外,还有照顾女方和无错误方原则,而没有一方无工作、收入低可以少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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