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小孩探视权注意什么_夫妻离婚,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8:20:03 人阅读
导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协议中未规定探望权的,可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协议中未规定探望权的,可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头条不能骂人,我就不骂了。但是我想说,你们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小孩不管判给谁都应该要让对方按协议探视,若一方剥夺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其伤害的不是对方,最伤害的是孩子,父母血亲这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谢谢邀请。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离婚,我们国家向来在婚姻上是以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为原则的。不把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监护责任落实到位,无论离婚的双方是走协商的路子,到民政局离婚,还是走司法的道路依法判决离婚,都不会准予离婚。

关于你提出的这个问题,这关系到三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你没有处理好,或者是没有履行这三个责任和义务,你要想探视孩子,就算法院支持你,对方坚持拒绝你探视孩子,法律也奈何不了对方。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有共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并且有共同保障孩子在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方面的责任。离婚的父母只能有一方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另一方必将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

你们虽然离婚了,但是,孩子还是你们共同的。法律还规定,有监护权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探视未成年孩子的权利。同时,有监护权的一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孩子探望父亲或者是母亲的权利。

只要你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关爱孩子,为孩子在身体健康和接受教育方面负起了责任。对方就没有理由拒绝你去探视孩子,对方要剥夺你探望孩子的权利,你可以上法院告对方。如果孩子拒绝你探视,连法律都没辙,这是孩子的权利。这就要问你是怎么对待孩子的,孩子和你没有感情,不想见你,我就是想帮你,也帮不到你,只能遗憾的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谢谢邀请,根据你的内容介绍,你们的孩子不满两周岁,开始女方不想要孩子,后来在女方父母的干预下,你做出了让步,女方又要了孩子的监护权,你出抚养费。可能双方的协商是在不影响孩子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去探望孩子,并在休息日接孩子回来一天。

在你答应出抚养费,将孩子的监护权给女方的时候,女方却变了卦,要求你签协议,一个月不能超过探视孩子三次,协议只能按照她说的鉴。否则,要打官司的话,每月只能让你探视一次孩子。男方还能怎么办,只有凉拌。

从你语无伦次的介绍中,我大致明白了,其实你们还没有离婚,只是准备协议离婚罢了。双方既然这么爱孩子,作为大男人,就不能让一让妻子,不和她拧在一边。主动退一大步,岂不海阔天空,一家人又能大团圆了。

从你妻子步步刁难你的言行中,我能隐约的看出,冷静下来过后,其实她不想和你离婚。她要是真想和你离婚的话,恨不得马上就拖你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了,还用得着一而再的刁难你?

你应刻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实其她就是拖,想等你醒悟。女人抹不开面子不好表白,这是明眼人一看都清楚的。你要是不相信,答应她的条件签约的话,就会变成每月只让你看望孩子两次。

小伙子,别再当局者迷了,婚姻不是过家家,不能随随便便轻易的就答应离婚,这不仅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从这恩恩怨怨中不难看出,你和妻子还是有感情基础的。抓紧了,不松手,妻子,孩子,依然都是属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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