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能继承公婆遗产吗_丧偶儿媳可以继承公婆房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8:29:43 人阅读
导读: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没有赡养义务,自然不具备继承财产的资格。我这样认为。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即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则可以继...

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没有赡养义务,自然不具备继承财产的资格。我这样认为。

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即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则可以继承。

一、我国继承的主要方式

1、法定继承

这是继承的最主要方式,前提是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有第一继承人在世且不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不参与遗产分配。

2、遗嘱继承

继承人通过自书、公证、口头、录音等方式,将遗产指定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方式。

3、遗赠

将遗产赠予继承人以外的人,通常社会中较为常见的有老人将遗产赠予照顾自己终老的保姆、邻居、基金会等。

4、遗赠扶养协议

即生前与扶养人签订协议,由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较为常见的是农村五保户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二、《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

三、“主要赡养义务”表现在哪些方面?

1、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比如:在日常生活支出、医疗费用、较大财产购置等财物方面负担较多。

2、在劳务方面提供主要扶住

虽然丧偶,但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仍然同住照顾,或虽然再嫁、再娶,但仍然给予很大帮助。

结论:丧偶儿媳与公婆同住,但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不符合法律规定作为第一继承人的标准,相应的不能继承公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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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他们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与责任的关系。

谢谢邀请,要回答这个问题,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总是在变化中而变化的,人与人相处也不可能是永恒的定格在那一瞬间。所以人是会变的。人之所以会变,是他的思想在变,变得接近现实,更接近理性。

依据继承法,媳妇是没有继承公公婆婆遗产权利的。公公婆婆遗产的继承人,应该由他们的直系亲属子女,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继承遗产。有早亡的子女,可由其子女顺位到第一序列继承遗产。

依据继承法,要是丈夫早亡,媳妇替丈夫床前尽孝,伺候公公婆婆,为公公婆婆养老送终,公公婆婆的遗产媳妇就有继承的权利。媳妇要是公公婆婆的养女,或者是继女,只要形成了抚养关系和赡养关系,媳妇也有继承公公婆婆遗产的权利。

如果说媳妇和公公婆婆的关系特好,公公婆婆连自己的儿女都看不上,就看上了这个媳妇,临终前立下遗嘱指定媳妇作为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媳妇就有权继承公公婆婆的全部遗产。这不仅能得到法律认可,还能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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