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赢了诉讼费怎么退_打官司赢了诉讼费怎么退?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0:54:34 人阅读
导读:直接向原审法官或者书记员提出即可。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20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及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

直接向原审法官或者书记员提出即可。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20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及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7条规定: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一般法院做法是,先退你方已交诉讼费的一半;待对方缴纳应缴诉讼费(就是原告预交诉讼费的一半)后,再退一半。

胜诉后退诉讼费流程是要等被告还款后才能申请吗?

1、这个问题,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退还当事人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时,不得以立执行案件的方式退还。

以山东省为例,2018年9月27日重磅出台《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诉讼退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原告胜诉后,全省三级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退还预交诉讼费,做到“应退尽退,一次退清”,进一步完善了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降低司法成本和当事人诉累。

2、但是,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执行的还是非常乱。

有的法院的确是判决作出后应退尽退,但是,很多法院还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不退。例如笔者亲自办理的一个案子,去年判决下达后(判决诉讼费被告承担),笔者拿着诉讼费单据到法院退费被拒绝,我说省高院有个文件,人家说,没见过这个文件,因为有很多事情不便和他们纠缠,所以只能空手而归。

总之,遵守法律,法院应当模范带头。

以前不行,现在完全可以。

实际上关于诉讼费的缴纳,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的非常明确:

第53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但是,有些法院虽然是法院,却不模范遵守法律规定。很多法院在判决的时候,直接判决原告多缴纳的诉讼费由被告方给付,这样的话,碰到老赖,不但应该给的赔偿给不了,连原告的诉讼费也欠着。甚至有些法院、在开庭之前就要求原告填写一份诉讼费承担确认文书,“自愿”自己多缴纳的诉讼费由被告交给自己。

后来,这种做法越来越多,竟然成了惯例。有的案子,原告的权益十多年兑现不了,连自己多交的诉讼费也一直拖着。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强调。第207条: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逐步开始规范。例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27日重磅出台《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诉讼退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原告胜诉后,全省三级法院应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退还预交诉讼费,做到“应退尽退,一次退清”。其他法院也有类似的规定。

综上所述,原告胜诉后,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原审法院退还自己多交的诉讼费用,而不必等被告给付。

根据法官确定的诉讼费数额,如果是原告不需要承担诉讼费是,将全部退还原告,原告到当初缴费的地方办理退费即可。

官司打赢了,首先祝贺你,诉讼费退费各个地方处理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有些地方是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把被执行人的财产,把他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算在内,而有些地方不把使用费算在内,而直接让他到法院去交诉讼费,然后由交诉讼费的人到法院去退费。

同时由于诉讼费法院他没有财政主动权,法院收的每一户钱,执行费他都要交给财政局,有财政局统一调配,所以法院告知你,他没有权利退费,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个钱都已经转入财政局了。

像你这种情况,你首先现在要做的就是去查找对方的下落,找到地方,这个线索提供给法院,法院就会根据你的申请去找被执行人执行。

如果法院不签字不退费那也没办法,根据这个机制他是可以预收这个费的,只要你应该承担多少,对方应该承担多少。

可以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2、老百姓们都不愿意打官司,一方面是多年以来大家都法院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的诉讼成本太高,老百姓们常觉得打不起官司。一个案子先不管输赢,支出的诉讼费占了很大一头。所以大多数人对打官司还是心有余悸的。3、2015年实施的新的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关于诉讼费的内容做了很大的改变。原来诉讼案件,原告先预交诉讼费,虽然官司赢了,法院判决诉讼费由被告支付,但如果被告没有钱,即使赢了官司,也还是亏了诉讼费,因为不仅法院判决给付的金额被告可能付不起,连法院判决的诉讼费被告都无力支付。4、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后,规定原告起诉时虽然预交诉讼费,但如果胜诉了,可以按照胜诉部分的诉讼费向法院要求退回。简而言之,如果你有道理,你不清楚对方有没有钱,那么没关系,我们可以打官司,因为只要你赢了,法院是把诉讼费返还给原告的。被告的支付能力没法保证,法院退费这一块还是比较靠谱的。5、新的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从一个层面解决了老百姓们的后顾之忧,鼓励大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的理念的。6、如果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扩展资料:一、打官司赢退诉讼费流程民事诉讼宣判后,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诉讼费内容1、案件受理费。(1)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2)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1)申请执行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2)申请保全措施;(3)申请支付令;(4)申请公示催告;(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6)申请破产;(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这就是打官司的风险。被告没钱,谁也拿他(她)没办法。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