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判给女方钱男方没有怎么办_离婚判给女方的钱男方不给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9:05:51 人阅读
导读:这就看你们当初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是如何判决或协商的。如果当初在法院离的婚,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已经确定了孩子的生活费由其父负担,而其父没有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

这就看你们当初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是如何判决或协商的。

如果当初在法院离的婚,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已经确定了孩子的生活费由其父负担,而其父没有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给付,你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初法院调解离婚或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你按照当时的个人收入状况,能负担得起孩子生活费,加上男方主动放弃了个人财产,你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主动放弃了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经法院或民政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支持了你的请求,现在你仍然是当初离婚时的经济状况,却要求对方负担孩子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打官司,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你离婚后,个人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生病失业等原因,已无力独自抚养小孩,此时你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孩子的父亲负担孩子的部分生活费。诉状中一定要谈清要求对方给付部分抚养费的原因和理由,并附有必要的书面证据,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证明你现在的经济状况的变化,想靠嘴巴推翻当初的离婚协议,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如果当初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协议中明确了孩子抚养费由孩子父亲负担,离婚后孩子父亲不按照协议执行,你可以直接向孩子父亲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依照离婚协议履行其义务,并附交当初离婚协议书。

在法律上是要养的,但在道德上是不应该养它!

诚心谢谢所有给我建议的网友,谢谢你们! 我将来赡养的也只会是我妈妈一个人。对于我那所谓血缘上的爸爸,他要告就随他告去。如果法院判了强制执行给赡养费,我就当老赖吧。钱不论多少我一分都不想给。我妈为我吃我爸我爷爷奶奶多少苦,受了多少多少委屈,也挨了他多少顿毒打。我看到回答里面有问:“你妈妈没问你爸要抚养费就是自动放弃了”实际情况是我妈压根不敢要,要一次打一次,我妈当年离婚就是属于净身出户,连嫁妆都不许带走一件 。今年和我妈在车站遇到我爸家的附近的邻居,听到那叔叔说:当年你妈就是被你爸打跑了的,说你妈生不出儿娃娃活该被打该被骂。我看到我妈脸色很难看很难看,可想而知当初在我不记事的0-2岁期间我妈妈为了我受了多大的累,吃了多大的苦。所以这个老赖我当定了。坚决不给一分钱。

1、待判决生效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扣划男方的存款等措施 2、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能力。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个问题的开头就不对,法院是不会把任何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任何单独一方父母的。除非有一方是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又没有经经济来源,不能履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才有这种有失公正,公平的判决。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都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孩子的监护权只能由父母的一方担负,失去监护权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是得到法律保护的。这个问题的提法应该是;法院把监护权判给了女方才对的。

法院能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你,证明你有稳固的经济收入,对孩子的抚养有保障。离婚后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都要优越于前夫,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有征求孩子意见,愿意跟父亲生活,还是愿意跟母亲生活,才会这么判的。

现在前夫拒绝法院的判决,不把孩子交给你,你可以把前夫再告上法院,要求法院依法落实你的监护权,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协议生效并不等于法律赋予了可强制执行性,也就是说在协议是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并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才可以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对协议约定财产内容有反悔的地方,同样是经过判决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就可以去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了。

夫妻协议离婚后,孩子归女方,但男方一直没有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书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其缺乏强制执行力。所以,即便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抚养权,有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但这都没有办法直接成为法院的执行依据。

所以,在男方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你仍然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之后,男方没有履行的,这个时候再凭借着法院的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一个程序,具体由法院落实。

总体来说,可能会觉得程序麻烦一点,又要起诉,等到判决之后再执行。但毕竟这是法定的程序。当然,你也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因为判决生效后是有法律效力的,在他能力范围内必须给,当然他不服判决可以继续上诉的,这样就不能拿回,需要等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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