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应该全称叫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不去鉴定劳动能力,不去上班,这样做是不合适的。
我们工伤后休息的一段时间叫做停工留薪期。一般是一到24个月,特别严重伤势,可以延长不能超过36个月。
我们发生工伤后,一般首先向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是工伤后才能按照工伤标准享受待遇。
工伤伤愈后,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工伤保险基金给你一次性赔偿。
至于你离职后的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有用人单位给。
你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拖个三年五年去做,甚至不去做也没有问题,这个毕竟是主动的事。
你不去做鉴定,就不去上班,那是不允许的。
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一般一两个月大家都能理解。如果长期不去,就属于旷工。单位把你解除,劳动部门也不会支持你的。那样你就损失了经济补偿金。
因工伤治疗后再上班,感觉无法胜任原来的工伤,具体该怎么办?米哥结合相关的法律与实际经验,给你以下几点建议:
因为因工受伤,损伤程度如何,但具体的劳动能力,需要经过相关具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相关劳动能力证明,不能仅凭个人的感觉和单位的领导进行简单的口头指定。劳动能力证明可以说明你的能力损伤是哪些部分,是否真正需要进行岗位调动。如果没有的话,可以与领导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在他们允许范围进行平级调岗,不影响薪资待遇。
如果因工伤身体损伤,并且有劳动能力证明不能从事现有工作,而单位又安排不了其他合适的工作岗位给你。那么你可以主动与单位人事和领导进行协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因这种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对你进行一次性工伤补偿和工龄N+1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每个人因工受伤,除了工作单位有一定的责任,你个人也可能有一定的责任,如不按规操作,所以在原单位能够安排合适工作的情况,不能因为受了工伤而赖上了用人单位,挑三捡四的说这个不能做那个不想做,米哥曾经就处理过这样的事。做为劳动者,如果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或是劳动能力鉴定没有问题的情况下,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适应工作,才是长久职场生态之计。
一、员工工伤期间是不能去其他工厂上班的,你还是与受工伤的那个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你去别的公司上班,给原来的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你受工伤的那个公司可以要求你进行一定的赔偿,并且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按规定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是在医疗期或者休养期内,用人单位不应当要求劳动者上班工作而是给予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是指工伤职工住院期间及出院后的休养期间。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是由职工就诊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如果停工留薪期超过十二个月的,需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按规定申请劳动能力签定,评定伤残等级,按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签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双方保留劳动关系,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发放伤残津贴。工伤职工伤残签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双方保留劳动关系,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保费。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上述的规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达到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不用上班并享受工伤待遇。五级伤残或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过了规定医疗期后,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安排适当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应当继续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处理。工伤职工伤残签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过了规定的医疗期后,如果工伤职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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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去上班,那建议题主应该与用人单位好好沟通协调,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从法律条文之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如果题主不去上班,那就是只能领取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当然工伤保险基金还会在你工伤鉴定报告出来之后,60天内向你支付16个月的一次伤残补助金!
这就是题主如果自己主动不愿去上班,所能得到的结果了!
其具体多少,由各地省或相当于省级政府规定,因此会有一定的差异!
首先,题主的工作肯定是会有所调整,不可能还去干原来岗位的工作。
用人单位必须要以题主的伤情,合理安排工作,只要题主能按时上下班,大多时候都是不让你边休息边上班!
这样,至少题主还可以每月领取全额工资,让自己生活质量会更高一些!
其次,退一万步来讲,题主不能胜任单位的任何工作,那用人单位也得按月给你发放伤残津贴,而且是按你工资的70%发放。
如果这个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则用人单位必须补上差额,按最低工资水平发放!
第三,如果上班不能胜任,则用人单位除了支付70%的工资,还得为题主缴纳社保相关费用!
这也让题主的将来会更有一份保障!
因此,如果题主经济并不是很好,则强烈建议你千万不要这样做:不去!
你必须要坚持去,无论你有没有工作能力都应该去,哪怕你什么都干不了,每天都去单位报到玩耍,都只能等用人单位来决定!
究竟是让你继续上班,还是在家玩耍!上班用人单位支付全额工资,不上则用人单位支付你工资的70%,那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至少这种选择才是最有利的决定,不去将是对自己的一种重大损失。
希望题主能妥善全面考虑选择,尽可能给自己最大的利益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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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否还在停工留薪期?还在的话,是属于工伤期间,享受误工费;如果不能上班的,可以拒绝!
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是违法行为,可采用如下两种方式维权: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支付加班工资;
(2)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主动接触劳动关系,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在停工留薪内被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上班工资应按加班费处理!
你可以先去协商,协商不成再走维权途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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