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子会告知吗_法院查封房屋会通知房主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0:53:20 人阅读
导读:您好,房产局有法院查封记录,可以查询,但房产局没有告知义务。法院对房产的查封分为诉讼保全和执行查封,保全和查封时法院都会向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送达查封裁定或...

您好,房产局有法院查封记录,可以查询,但房产局没有告知义务。 法院对房产的查封分为诉讼保全和执行查封,保全和查封时法院都会向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送达查封裁定或保全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部门接到裁定和协助后,对该房产停止办理过户、转让,抵押等相关事项。 望采纳谢谢

法院会向房主下达查封裁决书,但是在查封完以后,查封前不会通知。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对不同财产的查封期限不同。对动产查封、扣押的期限为一年,对不动产查封的期限为两年,对其他财产权冻结期限也为两年,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执结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上述期限的1/2。

无论是公安局,还是法院,查封房屋后,一定会通知房主人的,会将查封的法律文书送达给房主人的。

版权声明:原创文章 转载请注明出处 查封是法院的执行措施之一,为的是保障已经被查询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法院的控制之下,不被转移。对房子的查封,主要是采取在房管部门办理查封登记,特殊情况,也可能对房屋张贴封条。; 当法院自己的房屋被法院当做被执行人的财产给查封了,第一时间是要到法院去提出异议,告知法院此房屋存在争议,避免法院对该房屋的进行拍卖等处分。这个异议在法律上称 为案外人异议。 法院在进行查封之前是要对产权登记进行查询的,所以说能被法院查封的房子均是产权登记没有办理的房屋。大家都知道房屋是不动产,我们国家不动产的产权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为依据,在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下,怎样才能让法院支持我们的异议,解除对房子的查封呢? 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证明:

1、和被执行人签订有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合法占有该房屋;

3、已经缴纳全部房款 、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非因买受人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这里保护的是无过错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 当被执行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时候,我们需要证明以下问题:1、和开发商之间签订有合法的书面买卖合同。2、买该房屋系用于自己户居住且没有其他房屋可以居住的。3、已缴纳该房产的50%以上的房款。这里保护的是消费者无权期待权。 这里,我们就引出了执行阶段的异议程序,执行阶段的异议程序包括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通俗的来说就是告诉法院你执行的东西是我的,法律术语说就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能够排除处分的实体权益的异议,案外人异议程序中涉及了对实体权益的审查,为了注重执行的效率性,所以其只是形式审查,尤其是在权属方面,如果当事人对法院案外人异议程序的处理结果不服,那么需要在执行裁定书作出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或者许可执行之诉,进入诉讼程序,来对权利进行认定,诉讼程序就是实质性审查。我们来看看程序是怎样进行的:当法院支持了案外人异议,则裁定中止对房产的执行,如十五日内申请执行人不提出许可执行之诉,法院将会依法解除查封。如果法院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案外人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则法院将依法处分该查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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