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整岗位降薪违法吗_企业单方面调整员工薪酬合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9:28:04 人阅读
导读:不违法,当公司发现你无法胜任当前工作的时候就会给你调动职位,薪金是跟职位有关系的,总比直接开除你强吧,也算是又给了你次机会。这个要看公司降薪是否合法,如果公司降...

不违法,当公司发现你无法胜任当前工作的时候就会给你调动职位,薪金是跟职位有关系的,总比直接开除你强吧,也算是又给了你次机会。

这个要看公司降薪是否合法,如果公司降薪合法,那公司可以单方面降薪,你同不同意都没用;如果不合法,那么就有机会拿到补偿金。我们分别来说说。

一、公司降薪合法。

1、公司合法降薪的条件。

-公司必须有合法降薪的理由,比如因员工不能胜任原岗位而调岗;因为客观原因造成的调岗等。

-公司必须有对应的合法生效的制度条款。比如有明确的岗位和薪资制度,薪随岗变等等。

-公司必须要有证据证明降薪的主张。比如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原岗位等等。

这种情况下,就别想拿补偿金了,即便你不同意不签字,也没什么办法。不过一般的工作做不到这么完善。


二、公司降薪不合法。

这个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公司降薪不合法,又未经员工签字同意,那么就属于未依法足额发放工资,也就是我们说的克扣工资。这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形之一,我们可以用这个理由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公司肯定不会主动给,最终还得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获得。所以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要有公司单方面违法降薪的证据。千万不要只是公司口头说了下降薪,就立即去相关部门投诉,这样没任何效果,公司随时可以耍赖。所以我们一定要有这两个证据中的一个:公司该公章的书面降薪通知,或者公司提出降薪后第一次发工资有降薪的银行流水。

2、那么我们就可以在该行为实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拿上前后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去申请劳动仲裁,以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针对您的问题,可以分两部分来说明。

公司以调整岗位级别为由降薪,合法吗?

这种情形是公司中常见的,很多公司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岗位,且调整后员工的薪资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这就是所谓的“薪随岗变”。如果公司有完善的岗位和薪资等级对应制度,且制定流程也合法,那么只要公司调岗合法,那么对应薪资就可以调整。那么调岗怎样才合法呢?

一、公司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可调岗。

二、公司因为经营需要调岗,要符合必要性、不存在侮辱性、不存在惩罚性。

三、因为医疗期满等客观因素造成的调岗。

四、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公司能符合以上情形且有充分的证据,那么调岗就是合法的,如果公司也有岗位和薪资对应的等级制度,那么薪资按新岗位执行也是符合规定的。

公司以竞聘不成功解聘,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竞聘相当于内部考核,和末位淘汰制有类似之处,其最大限度只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现岗位。

一、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对该员工进行培训继续在原岗位工作、或经过培训后调整到新的岗位工作,如果之后第二次公司依然能证明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公司就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后,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公司仅仅以一次竞聘不成功来解聘员工,那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样公司就不是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是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也就是说,以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式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至少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符合相关流程,就要支付赔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双方协商同意,或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单方调整的,“调岗降薪”是合法的,否则公司行为违法。


一、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岗降薪”,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和工资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调整岗位及降低工资就是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的“调岗降薪”,这是合法的劳动合同变更。


二、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用人单位必须说明调整理由。

实际工作中,许多人存在误区,认为合同期内工作岗位一律不得调整,尤其调岗降薪更是不能接受,但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双方约定以及调岗降薪具有合理性,就可以单方面调整。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用工行为。

1、调岗降薪符合法定情形,理由正当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按照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情形下都可以调整员工岗位,并按照岗变薪变原则,对工资进行同时调整。.

2、调岗降薪应符合约定

岗位和工资调整,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外,如果公司有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调整条款,公司就可以依据制度和约定单方面调整。请注意,规章制度应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

3、调岗降薪应合理,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判断合理性应参考以下因素: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调整后的岗位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合理性的,双方仍应按原劳动合同履行。


三、调岗降薪口头变更实际履行一个月,可能视为默认,变更内容有效。

劳动合同变更,虽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经双方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但是2013年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

“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此,对已通过口头形式变更合同内容,且已实际履行一个月以上的,视为默认,合同变更内容即生效。

如果调岗降薪双方未能协商一致,且又对公司单方面调整有异议的,员工应该尽快提出反对意见,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否则尽管你不同意调整,而又被迫去了新岗位,工作1个月后,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变更内容生效。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敬请关注点评留言““小二乱弹””】

一、是否违法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劳动报酬条款是重要条款。企业单方面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约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

公司通常会在《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其他规章制度中约定“变薪变岗制度”。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的岗位、薪资与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的业绩考核相关,那么当公司经营状况下降或员工业绩考核不达标时,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或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实行相应的调岗降薪。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该规定可看出,调整工资,是一种双向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平等的协商关系。企业可以提出调整工资的要约,劳动者也可以自主地确定是否接受。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不违法,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何应对

公司给员工降工资,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

最后告诉大家发生在朋友身上的真实案例,该朋友在一家企业工作8年,后来企业效益下降以减薪来减轻负担,降薪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但是问题来了,该企业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单方面实施了降薪,这位朋友多次与企业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人社局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工资和绩效。通过收集证据资料,最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判断企业支付。另外,这位朋友是自己辞职的,假如是企业辞退他,还会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对员工不调岗却降薪30%,公司的做法确凿无疑是违法的。主要的依据就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从这上面可以判定公司降薪是违法的。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公司不调岗只降薪是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这么说,劳动合同上面写的工资是多少,没有特殊情况出现的话,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执行,绝对不能少发,更不用说一下子降薪30%了。所以,公司如果对员工单方面降薪,首先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可以说公司降薪就是违法行为。

再一个,公司降薪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在公司擅自降薪30%,就是明显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既然公司降薪的做法是违法的,那么员工就可以依法维权。

通常来说,一旦员工发现公司对自己降薪了,并且实质性的表现在工资发放上少了30%,那么员工就必须立刻开启劳动维权,不可拖延。

员工可以持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考勤等证据资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恢复原工资待遇,并且补发被降的30%工资。

此外,员工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补发被降部分的30%工资,同时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规则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多少年就补偿多少个月计发,补偿的标准是员工正常劳动情况下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A员工在没有被扣30%的工资之前,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500,A员工在公司一共工作了2年3个月,那么公司就要一次性支付A员工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3750元。这只是举得一个例子,你可以这样对照计算。

总之,公司对员工不调岗,只降低30%的工资,这种做法是显然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公司降薪30%的做法是无效的,必须补发30%的工资给员工。如果公司不给补发,员工就要去劳动局投诉,甚至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追索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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