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_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辞退我,应该怎样维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0:22:29 人阅读
导读:你好!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劳动合同终止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可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一、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你好!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劳动合同终止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可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一、在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可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而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的,超过半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需延长劳动合同至特殊情况消失。主要包括:接受职业病危害作业行业的职工未进行离岗检查的;疑似职业病作业的职工正在医学观察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伤职工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非因工负伤或患病、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劳动合同到期,但是任期还没有届满。

三、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满后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满十年且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五、以上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决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应当按照补偿金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如果劳动合同能够继承履行的,劳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公司合法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还会给员工补偿,这种情况得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看。

员工违法或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发生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是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但需要以员工工龄为基础,对员工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可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但同时约定,依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用人单位终止与劳动者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依照第四十七条执行,即我们通常所说的N+1(N是工作年限)。

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体到有没有经济补偿,是不一样的,各位要了解清楚,不能一概而论。

【问题分析】

从问题描述看,不是你主动辞职的,而是公司主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而不是纠结于如何避免吃亏。

就算公司给了你足够的赔偿,又能有几个钱呢,就像是一条鱼,只能解一时之饥。

如果找到公司解聘的原因,及时去弥补自己的不足,使自己有个进步升级,你的收益可不止这一点点赔偿吧。

授人以渔,还是授人以鱼。那么现在的问题是,你想要鱼还是要渔。

【草长之音】

当然,有时鱼和熊掌是可以兼得的。这事儿就可以做到。

1、找到公司主管领导,问清楚你真正的原因。态度要诚恳,虚心请教。

最主要的问题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我**方面做好了,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当然这不是说你还要回来,这是问领导一个态度,测试他说原因是不是真正的原因。

找到不足,及时弥补,才能发展更好的自己。

2、关于离职的赔偿,有两个依据,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法。

在找公司谈判前,做好功课,把相关内容都整理好,具体到条款章节,这样你的要求就可以有理有据。

公司看到你做了认真的准备,就知道你的态度和能力了,一般也不会为了一点小钱而跟员工纠缠到底。

您好,我是小虎,非常高兴能回答您这个问题,您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跟您提建议。
1、您工作中是否有违反劳动合同,或者损伤公司利益,或者工作中有犯大错。若有以上情况,那您这属于在劳动合同期间被劝退,若您又不想离开公司,就需要跟公司人事部门谈谈,看能否解决相关问题。
2、您工作中没有犯错,或者说不是因为你的工作问题而让你在合同期内离职。这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以上我参考了劳动法,希望能帮到您,最后祝您事业有成。

公司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属于单方面的变更行为,但员工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变更与否。同意变更时,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而员工不同意变更,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的情况,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一定违法,也并不一定要支付赔偿金,比如说试用期限内单位证明不条例录用条件,或者是劳动者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要情况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原因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二者选一。

1、公司作为用工主体,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员工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但是否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建议用人单位出具通知,写明解除理由和时间,理由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1条的规定写,以避免不必要的赔偿争议,并由员工签收,并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发放员工工资。

2、假设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员工出现工伤、患病等意外情形时,无法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对于企业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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