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关于利息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的“借贷”都发生在熟人之间,比如:朋友、亲戚,因为一些人情世故,把钱借出去时,不太好意思让借款人写借条,只是一个口头承诺,什么时候还,支付多少利息。不过大多数时候,都不主张要利息,金额小还好说,金额大的,最好写个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时间、利息多少、逾期还款的利息等,当然了,有的人会说都是朋友还要什么利息,你可以不要,不在借条中约定就好。
因为“金钱”而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借钱的都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人性难以琢磨,特别是关于“钱”的事儿,一定要认真对待,万万马虎不得。很多人在该还钱时候,往往一拖再拖,我们肯定气啊,借钱那么痛快,还钱咋那难受呢!得给那些不按时还钱的一些惩罚,法律就规定了“逾期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我们通常所说的月息2分)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的规定,我相信都能看懂,在此就不再做过多的解释,不过,要特别提示一下,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若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无利息,此处要注意下,别到时候起诉法院主张借款利息时,法院不支持。但是,逾期还款的利息还是可以主张的,从欠款到期之日起计算逾期利息。
那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其逾期利息该从何时计算呢?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若可以举证证明经催告借款人仍然不还的,从催告之日起计算逾期利息,一般而言,举证证明催告是有一定难度的,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日,为逾期利息计算之日。
现在老赖那么多,借钱时还是多注意些,毕竟每分钱也是咱辛辛苦苦赚来的。
如果没有约定借款利息,是可以要求逾期还款利息的,但是很多人对于什么是逾期还款利息可能不太明白。
借款利息指的是,比如我们把钱借给一个人一年,那么我们可以约定这一年之内你给我多少利息或者年利率是百分之多少,这个比率叫做借款利息。但是也许有的人出于不好意思,或者是当时忘了约定而没有约定需要给多少利息,到时候就只能要求偿还本金了,也就是说你借给别人多少钱,到时候只能要求还多少钱,而没有利息了。但是对于这种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情况,不妨碍我们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指的是,假如我把钱借给一个人一年,但是我没有约定这一年的利息是多少,可是假如这个债务人过了一年还没有偿还,是一年半之后才偿还的,那么多出这个半年就等于是逾期了,这个半年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的,但是这个利率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来要求了,而不是我们随意制定的。
法律规定的逾期利息应当是6%。具体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未约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也未约定到期还款不偿还的逾期利息,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借款金额所占用这期间期的利息,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出借人的财产和损失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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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欠条上写逾期不付每天收取1%的利息,
这个法院基本是不可能支持!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年利率24%是法律的标准利息。约定每天1%的利息,这个年利率就是365%,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
所以,法院是不可能按照欠条的约定,支持每日1%的利息。即便对方没有提出抗辩,但因为这个利息约定超过法律标准,法院也应当主动依职权对此进行调整。调整的话,就按照上述规定,即为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利息。
若真提起诉讼,建议在诉讼请求时自行主动变更。因为法院时按照诉讼标的收取诉讼费,若利息标准越高,标的就越高,诉讼费就越高。而最后法院不予支持的这部分款项所对应的诉讼费就由自己承担了,反而给自己造成损失。另外,即便打官司,想要到要钱,也是没那么容易。若想诉讼,就及时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逾期利息,法律规定一般是年利率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可,《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1款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的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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