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最长可以达到37天,所以刑事拘留第三十天没提请批准逮捕,并不代表公安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释放。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七天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七天内做出决定。
我来给你全面回答:
刑事拘留是一种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妨碍妨碍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一般3天,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至4天,对于流结多,也就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延长至30日,所以一般情况30天就会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嫌疑人,检察院有7天时间决定,所以一共37天。
批捕到移送起诉一般为2个月。
但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有交流广集,即交通不便,流窜作案,涉及范围广,集团作案的经省检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检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可无限期延长。
出现新罪名可以重新计算。
对不讲真名的,从查清身份开始重新计算。
另外,公安机关批捕证据不充足等等原因可以办个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限为1年。
看看关着那位符合哪一条就自己算吧!
算完了差不多知道什么时候到检察院了。
有些爱喷的人可能就来事了,怎么这么长时间?公安机关干嘛的?
看来他就不知道了,有些涉黑集团案子,犯罪人数多,犯罪行为多,案子的卷宗一间房子都放不下。另外,就是案多人少办不过来,只能想办法延期,轮流移送起诉。
看在我一个字一个字总结打上去的份上,加个关注,我绝不抄袭,有了法律问题可以私信
总结自《刑事诉讼法》
刑事拘留后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