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风险_“土地入股”将在全国推广,你期待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4:39:08 人阅读
导读:你所提出的问题是:想成立一个公司,入股与分红方案是什么?似乎不是在问分红时财务做账的处理方法。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章程里就需要各股东确认出资比例、出资方...

你所提出的问题是:想成立一个公司,入股与分红方案是什么?似乎不是在问分红时财务做账的处理方法。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章程里就需要各股东确认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分配方案和比例、以及亏损责任承担等条文。也就是说在公司成立之前,你与各股东就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该公司的章程。

你以现金和技术入股,占公司总股本有个比例。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和现金入股,也占一个比例。大家按此比例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利润。这个比例就是你与其他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前,就已经协商一致了的。

至于每年分红的多少,这要综合考虑到公司的发展和股东的权益。通常由公司行政提出分配方案,再经董事会按出资比例投票批准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和方式予以实施。

我是365平凡之路,很高兴诚邀回答本问题。

农村成立农村合作社本身的出发点是非常明智的,好处也多。比如抱团取暖,从种植品种、数量、销售、定价等都有一定的话语权,还能够解决目前农村缺少青壮劳动力而撂荒土地的集中开发使用,也能够把土地规模化生产,有利于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提高劳动效率。

至于农民土地入股收益,每年分红收益,在合作社打工赚钱,一份土地三份收益,看起来非常完美,一个盘活土地,二个解决农村剩余劳力,三个农民收入增加,就这样的模式可以说是我国将来农业的必经之路,也很出路。但就是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施行起来还是有很多问题,农民还是有很多顾虑。小主个人认为问题主要出现以下几点:

1、目前我国还比较缺少职业化的农民带头人,目前来说合作社都是以社长的模式为带头人,也不乏在选择社长的时候存在问题。社长本身就是合作社的农民,一辈子生活在农村,虽然有务农的实际经验,但是缺少眼光,思想较保守,市场开发条件基本缺失,所以目前来说,好多合作社只是存在于墙壁上的一张图表,徒有其名,没有真正履行合作社的作用。

2、土地入股有收益,年底分红的前提条件是,合作社在周期内能够赚到钱,如果出现保本或者亏损,那收益只是存在于纸面上的。至于打工赚钱的工资可能在年底的时候能够勉强拿到手,所以说能到手的可能就是工资,影响其它两项的收益因素很多,基本上也拿不到。

3、目前合作社成员构成比较复杂,可能会存在因宗亲等因素影响,搞小团队,损公肥私,损害其它农民的利益。

那要想盘活合作社要怎么做呢?

1、以政府名义引进引进专业化的农业公司承包合作社,要对公司考察,是否有足够的实力、包括资金、技术、销售渠道等,选择一个真正能带领合作社发展的龙头企业。

2、地方政府要切实保证好引进的企业能够正常的开展工作,坚决打击故意伤害企业利益,对引进的企业吃拿卡要的恶劣行为。对于是否要当地的管理人员加入公司,企业说了算,当然企业也会选择一些当地的队长什么的加入公司,毕竟将来和各家庭户协调沟通,还是需要当地管理者。

3、当地的各合作社入股农民要根据企业安排,做好日常交代的工作,以企业的利益为主,不要想着占便宜,杜绝私自把作物拿回家。

以上是小主的个人看法,有什么不妥,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谢邀,在农村搞创业多数人会麻木跟风,这必然形成供大于求场面,给价格与销售带来风险,流转土地更给创业增加成本,我认为不管种植和养殖最应该防范的是销售与价格,只有销售和价格稳定那么创业就成功了一半,剩下的就是产品质量过关和产品的产量问题了。

你这个问题是在做梦。农村人心涣散、一些人没有信用,法人要有能力、有思想、人品也要好。里头的问题多,难撮合在一起。人都知道农业是不挣钱的买卖。这些年农民不是靠进城打工养活家小,靠地里的产品早就饿死几回了。现在六十多岁的人进城都打工了,可见农村现实的严苦性。

土地本是集体所有,土地再承包给个人有关系的多承包无关系的少承包,农村新增人口那来土地,入股合理吗?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意义主要有三:

第一,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户利用经过土地确权后的具有法律保护意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入股其它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业开发企业,享受入股分红,取得优先就业机会,让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对国家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吃了定心丸,为国家从宏观层面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二,释放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不再被土地的耕种与经营问题所困,可以放手外出打工或者就业,减少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得到了解放。

第三,为实现土地流转的多种形式开辟了新途径。目前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是转包,也就是土地经营大户或者企业到农村承包土地,进行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与开发,虽然签订了一定时间的土地流转合同,但是,由于农业生产与经营存在较大风险,一旦经营失败或者没有达到预期收益,土地承包商往往一走了之,五年十年的合同可能一两年就作废,非常不利于转包户即农户的权益保障。然而,采取土地入股分红的土地流转形式,收益同享、风险共担,极大地稳定了土地流转合同的时效性,对农户对土地经营企业都是双赢的土地流转形式。

当然,土地入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加以规避,主要是土地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股东大会及其监事会的作用,保障农户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收益权。

小农户+大公司的经营模式应该是农业发展的方向。实现互利共赢,尤其是确保农户负盈不负亏是双方合作的基础。

农户分散耕种的方式已经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瓶颈。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人均耕地少,单靠一家一户的分散耕种,再靠一头耕牛一张犁、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刀耕火种方式,已经很难在农业技术的推广使用和经营管理效益上再有所提升了,加之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有必要走向规模集约化经营了。方式是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入股、或流转或自己生产建立稳固的农产品供销关系等走向农户+农业公司(农业合作社、农场等)的生产经营路子,实现互利共赢,确保农民在保底收入的前提下实现增收。农户土地经营权的保底收入应是单位土地面积所种植农作物的收益。

关键是,农业公司如何发挥自身优势确保经营收益。公司+农户,实现小农户嫁接大公司,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并将农产品推向大市场,靠的是公司的资金实力、生产经营的内容、生产技术的应用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等,通过职业化、专业化、规模集约化运营,实现良好的预期效益,真正做到互利共赢,才能让小农户看到希望有奔头。效益、利益永远都是合作的基础,实现了互利共赢才能有前行的动力。

政策的扶持是重要保障。国家正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小农户、大公司的共同利益。尤其是针对提升小农户生产能力的措施,如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等,目的就是增加小农户收入。

任何生产经营都有风险,农业公司也不例外。如何规避风险实现收益是公司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难点,尤其是如何保证农户最基本的收益是重中之重。这一切的管理运营都需要探索。

所以,小农户+大公司的经营模式是一种很好的农业发展机制,能否持续实现收益达到互利共赢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保证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户负盈不负亏并实现保底收益是关键。(图文无关)

以上介绍,仅供参考!

@图说农村事期待您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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