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许可证过期如何处罚_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如何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4:54:33 人阅读
导读:过期会罚款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

过期会罚款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现在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都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如果刚刚过期,就抓紧去办理续期。如果过期很长时间了,先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一下是不是已经作废了。如果已经作废直接按照无证经营来处罚。

首先看一下过期时间,如果是一年以内,抓紧时间带着相关资料到食药监管局说明情况并办理变更续展。

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就是无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处罚如下: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注销、撤销、吊销许可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今年10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因此,所有预包装食品上必须标明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如果标签上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已过期,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生产日期在前,证号过期在后,比如,某种产品生产日期是2015年1月1日,保质期1年,但该产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在2015年1月1日以后,假设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是到2015年4月30日截止,而你是在2015年5月1日购买的该产品,很明显,该产品在保质期内,该产品的许可证虽然已经超出有效期,但生产该产品的时间还是在有效期内的,这样是没有问题的。但监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在新出厂的产品包装上标识新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证号。如果企业拒不改正,监管部门是可以处以罚款的。  二是证号过期在前,生产日期在后,比如,某种产品生产日期是2015年1月1日,保质期1年,但该产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很明显,该产品在生产时,该厂家的许可证已经超期,这样的情况下,该厂家是没有资质生产产品的,如果生产了那也是非法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关于食品标签不合格的有关法律规定拓展: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标签上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已过期怎么处罚

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不是很长的话,尽快去食品药品监督局换证,否则能会交罚款。

1、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按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缴纳罚款后并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

3、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属于无证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