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户主去世怎么办_死了的人土地怎么确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9:44:11 人阅读
导读:“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当前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按照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的条件来说,这项政策对于许多农村家庭来说也形成了一定的困扰,因为这很容易造成农村人均不...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当前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按照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的条件来说,这项政策对于许多农村家庭来说也形成了一定的困扰,因为这很容易造成农村人均不平衡等问题,不过从大方向而言,还是稳定的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尤其是在现阶段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2057年,此项政策也让农民的土地不会出现较大的变化!

不过由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也为不少农民带来了新的问题,因为是人就会面对生老病死,那么在家里老人去世之后,留下的土地还能够确权吗?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去吗?这些问题是当前还未进行土地确权工作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甚至很多人由于不懂得农村土地政策,认为老人去世之后,其土地就会被收回!

之前我们就提到过农村土地是家庭承包制,所谓家庭承包制,也就说农民承包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来承包农村集体组织的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种植获得一个徒弟承包形式,虽然承包人是户主,但家庭内的其他成员也是土地的共有人,所以即使家庭之中有其中一人或者户主去世,其他人依然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该土地。

在土地确权时,即使是家里老人或者户主去世,其子女依然能够继承老人土地的承包权,并且进行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如果该老人或者户主去世之后,家里没有其他成员,那么其土地则不能够进行确权登记工作,土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进行重新分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如果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户将会被注销,其土地就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不能只过户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条例已经施行,房屋土地要统一登记。先去把土地证继承到儿子名下,然后一起过户。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满20年,土地确权户主死亡,村里是否有权收回其土地?

首先告诉你,无权。为什么村里无权呢?

农民兄弟姐妹们都知道,二轮土地承包期是30年,(1998年~2027年)。那么也就是说我们土地承包经营权限还有剩余10年。也就是说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没有到期。



再则国家土地政策是30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况且国家又在此基础上延包期限又做了进一步调整。延期30年。




我们都知道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以家庭所有成员为基本单位。换句话说,也就是我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出现的。所以呢,即便是家庭中户主死亡,我们还有共有人存在。包括(妻子,子女,父母。)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继续承包耕种的。共有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实质性法律效力的。这也就是我上面为什么说,村里无权收回死亡户主手中的承包田的原因之一。



即便是户主死亡,没有其他家庭共有人存在,包括五保户,如果土地已经流转给他人长期耕种的。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内村里也是无权收回该土地的。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国家对于土地确权以及政策的改革,(三权分置)也正是为了细化明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切实保护农民手中的土地保障农民兄弟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我们国家农业农村快速稳定发展增添新动能。



以上仅个人浅析,不足之处还请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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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能单独变更,必需得到你父亲的签字认可,办证机关才能受理。

2、还要说明一点的是:虽然土地使用证是你父亲的名字,并不代表使用权就是你父亲一个人。你父亲只是户主代表,这个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你的家庭全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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