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不同意怎么办_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不同意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5:54:03 人阅读
导读: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提供支持你的理由的证据。2008-8-1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五十...

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申请复核。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需要提供支持你的理由的证据。2008-8-17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1,向上级机关(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

2,不签字或签不同意,直接向法院起诉事故另一方(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1、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对方不签字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关系。对方如果不同意责任认定的结果,只能采取向上级申诉的方式。换句话说,如果对方指正不是司机开的,是你爸爸开的,要推翻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必须要向做出事故责任裁决的交警部门的上级进行申诉才能改变,不签字没有任何意义。

2、对方当事人认为实际驾车人与责任认定书上的驾车人不符的,当然口说无凭,要出示证据的,除非他们有录像资料,或者有2名以上,与其无相关利益者的证明,一般无法推翻既定的裁决的。应关注的地方是,不要让对方搞假人证得逞。

3、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特别是被判无责或轻责的一方的车辆,交警是没有理由再扣留的,应该立即返还。法律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检查鉴定车辆是否存在影响安全驾驶,导致事故发生的故障。既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了,至少说明安全鉴定已经完成,不能有其他的任何理由扣车不放,这点要和交警交涉。

对交警队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事故部门申请复核,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如何处理?有两种办法:

1、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但在实际中即使事故认定确实有错误,因为法官对交通法规毕竟没有交管部门专业、精通,也缺乏交通事故认定的经验,实践中法官也很难推翻交通队的事故认定书。因此我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通过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职能解决,近日笔者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通过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职能顺利推翻了一起事故认定书,下面予以详细分析,希望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当事人有所启发,并且也提醒广大司机注意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可能大部分人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都是由双方或多方协商处理、保险公司赔付处理、交警部门处理。然而遇到交通事故无法划分责任的时候怎么办呢?我们先了解下具体示例。 1、有的车主驾驶车辆就只买一个强制保险,暂且不管是什么原因只买交强险吧。不小心发生了追尾交通事故,下车一看车辆受损情况要赔钱了,怎么办呢?一看被撞车辆车上也只有一个人,干脆打死不认,就说是他倒车撞到我的车,反正路上没监控录像,也没有其他人看见。于是就报警处理了。交警到达现场,肯定会询问当事人交通事故情况,然后勘查事故现场。由于有人故意说假话,又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旁证,从事故痕迹又辨别不出到底是谁的责任,由于没有相应证据,这就出现了无法认定的情况。



2、相同的案例很多,有的人为了躲避应尽的赔偿责任,有的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等等,但是都会被交警部门一一处理解决,遇到无法认定的交通事故案例是少之又少的。上面的例子只做解释说明。



3、无法划分责任的交通事故,也是由交警部门认定,怎么认定呢?也就是无法认定!由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然后双方当事人按司法程序处理,也就是去法院打官司。

(以上所说仅个人观点,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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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明确规定。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事故科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类似于上诉状,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这几种情况交管部门不予受理,将退还当事人书面申请书。

3、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4、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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