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登记谁名下好_农村不动产证必须写户主的名字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23:03:35 人阅读
导读:在农村盖房可以用“百年大计”来形容,我记得俺那里大部分都是到秋后把庄稼卖卖,今年买点瓦;明年买点砖;后年买点木料,还有白灰沙子等一些建材和泥工的工钱。前前后后要...

在农村盖房可以用“百年大计”来形容,我记得俺那里大 部分都是到秋后把庄稼卖卖,今年买点瓦;明年买点砖;后年买点木料,还有白灰沙子等一些建材和泥工的工钱。前前后后要好几年才能盖棟房,有的深至于十来年,反正俺这里就是这种情况。不知道朋友们那里咋样?即使是现在谁家修房盖屋也得积攒好几年。

盖房这么难,所以说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就成了一个比较慎重的话题,我觉得有几种答案,下边看我给大家细细道来。

(1):如果一家只有一个儿子,并且父子俩都是农村户口,在没有其它复杂关系的情况下,父子俩写谁的名字都可以,因为农村老传统就是子承父业,无可厚非。

(2):家里还是只有一个儿子,可父子俩一个农村户口一个非农业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写是农村户口这个人的名字。

(3):如果家里儿子多,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其中一个儿子出钱盖地房子,首先要确定另外一个儿子是否分家自立门户,否则你如果写了父亲的名字他也是有继承权嘞,别看他盖房没拿钱,闹到法厅也少不掉他那一份。所以说向这个情况我见意谁出钱写谁的名字,要不然就是兄弟兄俩闹茅盾,老爸老妈也落个偏心眼儿。

我说的这几种情况在农村是缕见不鲜,至少是在俺那豫东是这样,不知道各位老师有没有同样观点。请大家关注在下方留言一块探讨一下。谢谢大家!

夫妻俩人在农村有二套民房,一套有门牌号,另一套想申请门牌号,谁的名字比较好?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门牌号还要分谁的名字。那么我帮你简单分析一下吧。

这门牌号不等于房产确权,所以原则是不一样的。

农房确权。

确权是要符合一户一宅基本原则的,确权登记的基本原则是登记在户主名下,而不是像城市房产证那样登记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但一户一宅政策并不是绝对的,在政策出台之前,因继承原因造成的一户两宅,国家是予以承认并保护的,可以依法确权。但也没有夫妻俩一人一栋的,都是确权在户主名下。也就是说,夫妻俩原来有一栋房子,后来因父母去世又继承了父母的房子,虽然父母不在了,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了,但宅基地使用权是地随房走,儿子继承了房子,自然也拥有了宅基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下,两栋房子依法均可以确权。

门牌登记。

农村的门牌登记,主要用在农村的规划图和现状图以及地名管理上,不起多少实际作用,也不会发给农户什么证件,只是在门上定一个门牌号,在村委会和乡镇村镇建设办公室、民政的地名管理部门那里有一个备案。这个不管你有几套房子,不管你能不能确权,只要暂时房子是你的,肯定是登记在你的名下。也就是说,门牌号码尊重现状,只要村里还有这个房子,就是在现状图上出现这个房子。这个和确权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能拿这个做为房产的证件和证据,至于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完全没有实际意义。

再说了,在农村,只要男人户口在家,传统上户主都是男人的,因为我国户口登记是以户定姓的原则,而农村都是子女随父姓。在习惯上,说这房子是谁家的,也都会说男人名字,而不会说老婆名字。在这种情况下,门牌号码登记一般会登记在男方名下。当然,这个没有实际意义,如果你硬要表示你不是大男人主义,显示你尊重妇女,那么你完全可以向村委说明,把一套房子的门牌号码登记备案那里改成老婆的名字。

综上,门牌号码登记,不同于房产确权,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登记在夫妻哪一方都没有必要计较,也不会因此而避开一户一宅的农村宅基地原则。

不论是土地还是宅基地,一旦颁发证书,以后不论是征地还是拆迁,确权证书是获得补偿的唯一证明,因此,确权证书是非常重要的。

在确权过程中,很多农民朋友都在为一个事纠结,那就是宅基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好呢?可以登记几个名字呢?

确权书必须写户主的名字吗?

一般情况下,确权登记证上写的都是户主的名字。

但是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

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确权书上无论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的,当然可以写户主以外的名字,然而在确定确权书上写谁的名字前,全家人最好充分商量,免得引起纠纷。

土地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与耕地,只分配给本村集体的村民。其它村集体的村民就没有权利来分配,当然你没有农村户口更是不可能分配到宅基与耕地。

同样的,因为你没人权利分配土地与宅基地,土地与宅基地的确权也不可以确权到你的名下。这是土地法规定的内容,不容更改。

只要你的母亲还在人世,完全可以确权到她的名下,这样以来,在母亲下世之后,你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来继承房子。现在就出现一个问题,你只能继承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的,即是房子与宅基地是分开的,不相统属。

话说回来,只要房子还在,你就是房子的主人,此时的宅基地,是村委会无偿提供给使用的。当然村委会可以以你不是本村户口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但是村委会必须对你的房子进行赔偿。相信村委会不会为了收回宅基地而把你的房子也买了,村委会更愿意把事情拖着,等待新政策的出台。更何况,乡里乡亲的,村委会不会逼你卖了农村的房子。

于是就会出现这种情况,虽然你只拥有房子,而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房子是不可移动的财产,只要你的房子完好无损,你可以一直无偿使用宅基地,一直新政策的出台。政府已经发文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三十年,宅基地也将与土地政策同步,也就是说往后的二十多年你不用考虑宅基的权属问题。

所以聪明的人,哪怕自己不是农村户口了,也要马上给父母盖一做小楼,这样在父母过世之后可以继承房子,顺便可以无偿使用宅基地二十多年。当然,父母都过世了,就你不能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房子了,因为宅基地只允许宅基的主人来建,你不是农村户口,就无权建房子,接下来宅基可能就被村委会回收了。

事实上,没有一个傻子,我们村外迁人口,都会把农村的宅基地卖给同村村民。不能等着村委会来回收。这样既不违法,又能解决村民的宅基紧张问题。一举多得。

一般情况下户主应该是当时分地、建房批复时的户主名字。但经过几十年岁月的流逝,好多的户主因不同原因发生了改变,因此,这次土地确权和房屋确权都进行了变更。当然户主的变更不是随意的,要有家庭成员同意或者是协议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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