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止劳动合同_怎么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00:15:52 人阅读
导读:公司要我立即走人,怎么办?公司强行换岗,就是想逼我走,避免给补偿金,又该怎么办?可以说,很多员工面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头雾水,不知道合法还是违法,要赔偿金还是补...

公司要我立即走人,怎么办?公司强行换岗,就是想逼我走,避免给补偿金,又该怎么办?

可以说,很多员工面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头雾水,不知道合法还是违法,要赔偿金还是补偿金?

首先必须明确,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主要有四类:一是协商解除、二是提前通知解除、三是单方解除、四是裁员解除。

先来说协商解除。这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怎么理解呢?很多人认为很好理解,只要双方说好了,就两清了,谁也不欠谁的。其实实际操作不然,一定要分清楚,是单位主动提出来的还是员工主动提出来的。如果是单位提出来的,补偿金不能少;如果员工自己提出来的,则没有补偿金。

还有,协商解除,一定要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口说无凭,立字这据。不然,哪天员工离职后,背地里倒咬你一口,说你是单方解除的,那性质就变了,承担的责任也不同了。

然后说说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人对这条的误解也很深,比如,公司认为,劳动者哪怕提前三十日通知,只要公司不同意,领导不签字,那就无法解除,员工也误以为如此,经常叫屈,说领导不签字,不批准,不给我发工资,我没办法走啊。

其实,这条说得很明确了,只要你提前三十日尽到了书面通知义务,那三十日后,不管公司同不同意,你都可以直接走人了。

只是,你在通知的送达方式上,一定要保留证据。你的解除通知要公司签收,不签收,你可以通过公司能收到的电子邮件,或者邮政专递等方式,哪怕是给公司领导发送的微信、短信也是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不需要理由,世界那么大,我就想去看看。但对于公司来说,是需要符合条件,才可以使用的。

具本说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以下情况,一是劳动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患病,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还是不能继续工作或继续其他工作。二是员工工作能力不行,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是公司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和员工协商不成。

再说说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招是最狠的。既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也不需要对方同意,通知送到即行解除。对于员工来说,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就可以采用此招。比如连基本的劳动保护都没有,员工面临生命健康危险,或者强迫员工换岗甚至干违法犯罪的事;还有不发工资或发的工资不足,以及没交五险一金。

所以,有人经常提到的领导强行调岗或降薪逼人走,员工就可以运用此招。当然,你也可以不解除,要求公司按既定合同履行义务。你还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工资和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只有协商一致,才能变,不能一方强行变。

对于用人单位单位来说,以下情况也可以单方立即解除。一是员工试用期没通过, 二是员工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是员工已经犯罪了。

二三条经常作为公司单方立即解除员工的理由,但你必须要能证明员工确实严重违纪,或者给公司带来损害才行。所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一定要明确,最好写进劳动合同里。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

比如,疫情期间,拜耳中国解除那个不戴口罩跑步还无理取闹的的员工,即是依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的这条。

还有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 经济性裁员,也就是企业面临破产或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或者合同没有履行的可能了,以及企业转型调整,原先很多队伍已经不适应工作需要。

不过裁员二十人或裁员占到公司员工百分之十以上,要提前三十天向工会和员工说明并报劳动部门备案,要尽可能留下工龄长的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最后说说合同到期终止,不要以为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就自然终止了,什么都不用做了。实践中,劳动合同期满后,很多用人单位既没提前告诉员工是去是留,也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还让员工继续留守岗位,这样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所以,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一定要书面通知劳动者,明确告知,是续签劳动合同,还是不续签,让其签收。

上面说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有些情况是完全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患职业病或工伤期间、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上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大都数情况都是要给经常补偿金的,但是,员工因为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不给补偿金,员工严重违纪被单方解除也不给补偿金,公司单方解除,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给的还是经常赔偿金,是补偿金双倍。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地圈问答团队:董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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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评价下您提出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问的有些不专业,且问的问题特别的大,完全没有针对性。

可以说用人单位想合法的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非常之困难,也可以说难于上青天,操作稍微不慎的话,很容易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往往需要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切入正题!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比较难,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是绝对被动的,相反用人单位若能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情形与程序,完全可以合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实体与程序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实体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须与劳动者就经济赔偿等内容达成一致后,双方签署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双方劳动关系即可以合法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存在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无过失性辞退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

4.经济性裁员

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满足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条件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前要事先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说明原因或者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说明原因或理由,否则会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建议

以上是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从法律条文上来看 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实际操作上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

举个栗子:

比如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公司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指定程序、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合法、合理等等。

总之,用人单位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比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满足各种条件,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如有问题,欢迎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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