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商家虚假宣传处罚_网店虚假宣传处罚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04:39:51 人阅读
导读:天猫卖家被投诉虚假宣传,最严重处罚是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

天猫卖家被投诉虚假宣传,最严重处罚是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谢邀,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目前仅仅是立案侦查,并未实质进入审判阶段。所以谈处罚,还为时过早,只能根据现有的立案侦查的罪名进行推测。

目前根据新闻内容所知,权健因为涉嫌虚假广告罪以及传销犯罪已经被立案侦查,据此至少可以说明现有的调查结果已经从侧面印证权健确实存在违规违法经营的行为,而且立案侦查的决定也说明其违法经营行为已经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

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刑事立案侦查并不等于权健的经营行为就一定构成犯罪,只有经过公安侦查之后递交公诉机关认为确实犯罪事实清楚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经审判之后,才能认定为本案当中权健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构成犯罪。

同时值得参考的是,权健涉嫌的罪名为虚假广告罪以及传销犯罪被立案,据此根据《刑法》的规定:

【虚假广告罪】

  •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

关于“情节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所以综合来说,即便权健方面两罪均被认定为实的情况下,两罪合并处罚一个是2年以下顶格判罚,一个是五年以上顶格判罚,而且两罪都属于经济犯罪,并不涉及人身暴力性,所以综合量刑不会太重。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于已经缴纳部分费用的受害人,此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索要相应的赔偿也是今后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先购买。然后退款不退货。举报他。

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极限词没你想的处罚那么严重,最多是让你尽快调整宝贝详情页,最差也就是删除宝贝

处罚细则: 1、如果买家、卖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买家确认收到货物,并且交易已经进行完成的情况,投诉作"撤销"处理。

2、通过支付宝交易:如果卖家发货为虚假行为,导致买家没有收到货,货款已经打给卖家,投诉做"永久公示监管"处理。如买家已申请退款,那么投诉会在"退款"纠纷处理完毕后,根据退款的处理结果,给出最终的投诉处理意见。3、支付宝确认收到买家付款后卖家不履行发货义务并且拒绝主动退款给买家,投诉做"永久公示警告"处理,并且限制出价和发布商品的权限1个月,再次违规"冻结"处理。4、支付宝确认收到买家付款后卖家未及时发货,但事后补发或者确认退款买家,投诉做"公示查看1个月"处理,并且限制发布商品权限14天。5、没有通过支付宝交易:交易金额超过20元(含20元),如果买家没有收到货物,投诉做"永久公示监管"处理。6、交易金额在20元以内,卖家联系不上,投诉做"永久公示警告"处理。且限制被投诉方出价和发布商品的权限一个月处理。再次违规,投诉做冻结处理。7、卖家可以联系,投诉成立后没有提供发货单,金额超过20元(含20元),投诉做"永久公示监管"处理。8、卖家可以联系,投诉成立后没有提供发货单,如果金额低于20元,投诉做"公示查看1个月",且限制被投诉方出价和发布商品的权限14天处理。再次违规,投诉做"永久公示警告"处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