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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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在当下社会,男女具备什么能力,才可以谈婚论嫁?首先符合婚姻法的条件的前提下。具有宪法规定的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这是中国公民的硬件条件。在这个大前提条件下。男女双方必须自主自愿。而不是要挟和强迫之下的婚姻。双方建立在互敬互爱互相倾心的基础上,双方能够自食其力地建立家庭这样的能力。有担当的精神。能够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对家庭发生的债权债务。有共同负责的能力。男女双方在谈情说爱当中。对未来结婚以后的展望都能达到共识。方能履行婚姻手续。走入婚姻殿堂。如果其中一方有异议。那么就会分道扬镳了。不能谈婚论嫁了。
有车有房,父母双亡,车要30万以上的,房要180平米以上的,还要有稳定得工作,还得有六位数以上的存款。
谢邀!
物质方面除了必备的能够养家糊口的条件,更主要的该是精神层面上的东西。
思想的成熟,责任与担当是必备的重要条件(无论男女),试想,一个物质条件再好的男人,是个心理年龄未长大的孩子,没有责任担当没有家的概念,既使成了家会把心放在另一半身上
乃至家庭之中吗?
物质条件是表面的,是暂时得到也会将来失去的,只有精神层面的东西才是内在的长远的乃至不可限量的。
一个男人无论贫富,只有具备了责任心才具备了结婚成家的条件,看看当下的离婚率及大男剩女,说白了还不是活的自我怕背负更多责任,是物质条件不够吗?什么标准算够?男人的无奈根源何在?不言而喻。
婚姻不是男人一个人的事,是两个人乃至两个家庭的事。
根据婚姻法可知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五条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的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十七、下列要件应认定为《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 1、配偶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 2、配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3、配偶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配偶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7、第十七条是对如何理解结婚的实质要件的解释性规定。
谢邀回答!我觉得幸福婚姻的基本条件是物资基础为上,有充足的钱财才有美满的婚姻幸福,有志同道合,情同意合的伴侣才能维持的长久,有同甘共苦,风雨同舟的夫妻才能走到最后。
不管在任何什么时候,幸福婚姻的基本条件是钱,没钱别谈爱,爱需要钱来装饰打扮,靠钱来维持,没钱寸步难行。不管在任何什么时候,幸福婚姻的基本条件是两个人,一条心,心心相印,才能家庭和睦幸福快乐,才能走到最后。
幸福婚姻的基本条件是,不但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人心都是肉长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共同努力才能走到最后。
幸福婚姻基本条件是靠打拼得到的,是在酸苦辣咸中提取的,是在风霜雨雪中历练的,是在苦和累,笑与哭中找到的,是在爱的探索中寻求的。
说什么样的对象才能结婚?这个问题应该不难回答。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第一 ,三观基本相同,两人相处不会有太多的意见分歧;第二人的身体方面的东西,比如相貌、身材、身高;第三,经济条件,比如房车存款等等;第四,文化程度差不多,不要相差悬殊;第五,性格能不能相互包容;第六,没有不良嗜好 ,比如赌嫖娼、吸毒和游手玩乐等。
总之,用古时候的人来说,就是门当户对,双方看得上眼就可以了。
谢谢悟空问答友,邀请!
对现在的婚姻彩礼,及女方家庭的条件要求。有什么看法?
对这方面不大知晓,现在我们城市多数是独生子女,都是对彩礼这种事,不太要求的。
一般情况男方岀房,给一点相应的彩礼钱。女方家给陪嫁车嫁妆,有的比男方花钱多的。
只要俩个新人真情相爱,双方父母不会有任何意见的。给多少彩礼都是独生子女,要彩礼多后来都得双方担负。
农村这块不太知道,郊区有亲们,她的侄女长的如花似玉漂亮,很老实!
侄女刚到法定年龄通人介绍,是个远方农村父母是承包户条件好,见面后就给女方家承诺,是的彩礼给不少!很快结婚了。
婚后男孩子不成熟,脾气不好,高兴就哄的,一句话不对就打她鼻青脸紫!男孩子还说是我的老婆想打就打,不喜欢就打。
公婆看到还会说你老惹他生气,不打你干嘛!对男人要尊敬,做人妻就得一切听男人的。一句不说儿子不对!
不管公婆,她的男人,说什么都不许她说一句解释!出声就会男的暴揍她,多数是用木棍抽打,她不敢大声叫让她憋回去,会打得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