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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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还要考虑,工作年限,在职时他的月工资水平等其他资料。具体算法: 月应纳税所得额=(经济补偿金收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工作年限(12年封顶) -可税前扣除金额(四金)月缴纳个税=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缴纳个税总额=月缴纳个税×工作年限(12年封顶)税后实得=税前补偿金-缴纳个税总额
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扣税的,但员工被企业裁减之后经济上将更为困难。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发布两年后,财政部颁发了有关经济补偿金免税的新规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法律依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裁员经济补偿金,达到个人纳税标准的,还是要纳税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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