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_诉讼关系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区别?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2:48:03 人阅读
导读:(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原、被告都是固定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则只能是行政机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原、被告不是固定不变的...

(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原、被告都是固定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则只能是行政机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原、被告不是固定不变的。(2)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民事诉讼关系中原、被告争议指向的是民事衩体权利义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被告争议指向是的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3)法律关系的内容不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原、被告的诉讼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被告诉讼权利受到了一定限制,而诉讼义务又原告多,如承担举证责任,因而双方诉讼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就是法律事实。它包括诉讼行为和诉讼事件两大类。

1、诉讼事件 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诉讼上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它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重要原因。不同的诉讼事件将引起不同的法律后果。

2、诉讼行为 (1)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诉讼上一定法律后果的各种活动。它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主要原因。 (2)诉讼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诉讼行为不仅包括合法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合法行为,是指实施了民事诉讼法所允许或者所要求实施的行为。违法行为,则是指实施了民事诉讼法所禁止的行为或者不实施民事诉讼法所要求的行为。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其诉讼行为的性质、作用和特点也有所不同。

诉讼关系就是诉讼关系啦。

诉讼关系当然包括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啦,还包括刑事诉讼关系和行政诉讼关系。在国内的诉讼关系就这些啦,主要是指诉讼主体之间的各项社会关系啦。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则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有关诉讼主体之间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在国际上还有国与国之间的国际诉讼关系。

争讼法律关系不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很显然,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讼法律关系。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不仅是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实质上是:审判法律关系+争讼法律关系。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既有法院与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多面的审判法律关系,同时在当事人也存在争讼法律关系。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